如何推进海南法治政府建设?省政协委员王娜提出7点建议

椰网 2022-01-23 16:07:52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鲁启兰 摄影报道)依法治国是建设现代化政府的重要价值目标,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民主、文明及治理水平现代化的重要标准。为进一步推进海南法治政府建设,今年海南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王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示范作用。各地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尽快出台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案件类型和数量指标,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同时,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考评制度,将被反馈的各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数量、应诉效果评价及案件协调等作为该单位及负责人绩效考核的硬性指标,由市、县政府司法部门负责监督考核并上报同级党委、政府。还要切实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积极作用,勇于面对出庭应诉时发现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纠正错误。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人员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从源头上严格把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录用关,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常态机制。通过法律讲座、集体学法等多种形式,提升领导干部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看待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健全行政法制宣传程序,依托法院的常态化庭审,着力打造依法行政的教育示范基地;建立健全行政司法裁判和司法建议的监督落实,把执法工作质量和败诉责任作为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依法履职意识,营造一个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优良法治环境。

三、加强基层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依托人民调解力量,合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问题早发现,矛盾不上交;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应当充分发挥作用,及时帮助基层政府解决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困难,增强基层执法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规范行政执法,做到权责统一。应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作出行政行为,遵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行为规则,避免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必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让管理者及时履行管理职责,违法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面提高行政机关的诉讼风险意识,保证行政权力的正确有效行使。

五、牢固树立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诚信意识,确保执法质量。行政机关应将执法程序的合法性置于首位,严格遵守立案、调查、告知、送达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权,在认真查明案件事实的同时注意收集、保存证据,尤其是在实施影响多人财产权益、社会重点关注的违法建设整治和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行动时,更应当注重程序的合法性、证据的充足性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应当及时清理、修订、废止与新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协议签订前的审查程序,确保协议签订主体适格以及协议约定内容公平合理;行政协议签订后,应当诚信履行协议约定,切实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六、创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应建立重大案件协调、重要情况通报程序,及时通报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案件的预警信息,就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联合商讨解决方法;政府相关部门对于司法机关提出的建议或整改意见,应建立完善司法建议的落实和反馈机制,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七、建立法治政府考评指标体系,打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建立地方法治政府考评指标体系,将机构职能及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和决策制定、执法与监督问责、社会矛盾化解及公众满意度调查等方面的情况设定为指标进行量化考核。结合海南的客观情况,大力引进规划、金融、贸易等高尖端机构和人才,打造更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切实推进海南的经济腾飞。

【责任编辑:肖 好】

【内容审核:林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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