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海南各市县烟花爆竹禁燃区域盘点!

椰网 2022-01-28 19:25:25

“爆竹声中一岁除”

过去我们认为燃放鞭炮

可以增加节日气氛

但近年来各地

因安全、噪音和污染

等问题而禁放鞭炮

文明过节也逐渐形成共识

今年春节临近

海南各市县陆续发布“禁燃令”

明确“禁燃”时间和范围

赶紧看看

海南哪些地方“禁燃”啦

别违规了

海口这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部分区域限时燃放

春节、元宵节期间(2022年1月31日0时至2月15日24时),海口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一)绕城高速公路、212省道以北与海口市东、西行政界线围合的区域(包括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江东新区;全市所有街道;西秀镇、长流镇、海秀镇、城西镇全镇行政区域;云龙镇212省道以北区域)。

(二)石山镇、永兴镇、龙桥镇、灵山镇、三江镇、演丰镇6个镇的全镇行政区域。

(三)海口观澜湖旅游度假区。

(四)国家机关、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以及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幼儿园、学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商业广场、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加油站、液化石油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山林、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防火区等区域。

海口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地点以外的其他区域,农历除夕、正月初一的全天以及全年其他每日的6时至22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

三亚全域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近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春节至元宵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自1月31日至2月15日期间,三亚市全域(包括海域)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儋州市禁燃区域

禁放区一:东至和庆镇墟,东南至渔家村酒店,南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位于南丰镇那麻村),西至那大镇铺仔居委会(包括海南大学儋州校区、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华容加油站),北至西联农场场部,西北至侨值农场。

禁放区二:海花岛部分区域。

限放区:各镇镇墟。

燃放区:海花岛1#岛入岛主桥、G/H区沙滩区和B区。

以上规定区域以外的下列区域或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办公场所;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所在地;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幼儿园、学校、科研机构;公园、商场、文化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在建建筑工地和未交付但完成封顶的楼盘,高层住宅小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注意!文昌这些地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万宁全市区域范围

常态性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22年万宁市将实行全市区域范围常态性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万宁市人民政府提醒,自2022年1月1日起,全市区域范围为常态性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得非法生产、运输、存储、销售、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监督、严格执法,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五指山市发布2022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禁放时间:

2022年1月30日-2022年2月17日。

禁放区域:

五指山市中心城区(北至市委党校、东至南水路(南圣镇路口),西至什保村、番茅村,南由高速连接线互通处沿三月三大道至仁帝山项目)(除其替代品如电子礼炮、电子鞭炮)。主要范围为市委党校→雅蓄路→翡翠大道→河南东路→224国道→南水路(南圣镇路口)围合区及围合区域道路(街)外围100米范围内;市委党校→正气路→沿河北路→工业路→什保村、番茅村围合区及围合区域道路(街)外围100米范围内;高速连接线互通处→通畅路→理文路→三月三大道→仁帝山项目围合区及围合区域道路(街)外围100米范围内。

除以上时间外,下列重点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团体等办公场所;

2.文物保护单位、公园、风景名胜区、烈士陵园及烈士纪念场所;

3.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电影院、商业街、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

4.军事、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以及架空电力、广播电视、通信线路附近;

5.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居民楼院的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6.加油站、煤气站及粮、油、棉、麻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场所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7.交通主干道、城市路网的桥梁、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

8.工厂、矿山等禁止烟火等场所,山林、绿地等重点防火区;

9.林科所和琼南发射台两个空气检测自动站点周边1-2公里范围内;

10.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居民住宅密集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域场所。

2022年五指山市烟花爆竹禁放时间中,城区实行全域禁燃,不划定临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各乡镇、市畅好居临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由所在地乡镇政府自行划定,并予以公告发布。

在禁止燃放区域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

在禁放区域外,可以燃放的品种只限于个人燃放类的C级(含)以下产品,所有A级、B级烟花爆竹产品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中明确正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标注A、B、C、D级]。

琼海市2022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公布

一、禁止燃放区域及时段

(一)嘉积主城区全年禁止销售、燃放所有品种的烟花爆竹。

(二)嘉积镇、塔洋镇、万泉镇行政管辖区域(附:琼海市2022年春节元宵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图)。春节、元宵期间(2022年1月31日至2月16日,农历十二月廿九至正月十六期间),在禁放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所有品种的烟花爆竹。

二、在禁止燃放区域外,以下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党政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公园、商场、影剧院、文物保护单位、大型文化体育场所、档案馆、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博鳌亚洲论坛国际会议中心、博鳌机场、车站和码头等单位场所及其周围50米内。

(二)加油站、液化气站、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及其周围100米内。

(三)广播电视台、电信、邮政、金融单位、电力、通讯线路附近及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

(四)重要军事区域。

(五)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的建筑物安全距离25米范围内。

(六)大型小区及周边50米范围内、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或高层建筑,在物业公司划定燃放区域以外。

(七)林地等重点防火区。

(八)市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时间、地点。

三、在禁止燃放区域外,可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

在禁放区域外,可以燃放的品种为A、B、C、D四级。其中,A级是指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地点燃放、危险性很大的产品;B级是指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地点燃放、危险性较大的产品;C级是指适于室外开放空间燃放、危险性较小的产品;D级是指适于近距离燃放、危险性微小的产品。

东方发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

1月18日,东方市发布《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方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一、适用范围

本通告适用于东方市建成区(八所城区)及各乡镇镇墟范围。

二、管控时间

时间范围:2022年全年(且长期执行)。

重点时段:每年元旦、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东方市建成区(八所城区)区域范围内为禁燃区。禁燃区范围指东至高速路、西至海边、南至工业园区五路、北至北黎河(见附图绿色区域)。以及各乡镇镇墟范围(乡镇政府所在地)。禁燃区域内禁止燃放所有类型的烟花爆竹。

四、禁燃区以外的下列场所(以下称禁燃场所),任何时候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居民区、集贸市场、物业小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

(二)动车站、汽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点)、煤气站及粮、油、棉、麻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场所及周边;

(四)军事、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和架空电力、通讯线路及周边;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餐饮、宾馆服务场所;

(六)工厂、矿山内严禁烟火的场所以及文物保护单位、景区、山林、草地等重点防火区;

(七)公益性公墓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八)各乡镇镇政府所在地及周边150米范围内;

(九)市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另外,禁燃区内的机关单位、企业单位、社区、学校、应当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教育公民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在禁止燃放区域外,可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

在禁燃区域外,可以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中规定的C级和D级烟花爆竹产品。

定安县禁燃区域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1.定城镇主城区:南渡江沿江路→白芒村→山椒村→莫村→环城北路→香江丽景→仙沟墟→仙龙路→省道S206→定安中学→富民小区→环城南路→南渡江沿江路围合区域及围合区域道路(街)外围50米范围内,禁燃区总面积17.8平方公里。

2.全县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学校(含幼儿园、教育机构)、大型住宅小区、工业企业、敬老院、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客运车站、加油站、液化石油气站、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场地及周边安全距离和山林防火区以内区域。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域。

3.各镇禁(限)燃区由镇政府在本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规定区域的基础上,结合管控需要自行划定。

屯昌明确2022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和区域

《屯昌县2022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明确县城建成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县城建成区:东至环东二路及周边小区、居民点(含竹头塘村、水口村、思源高中片区、竹悦山水项目片区),西至环西路及周边小区、居民点(含下坡新村、屯新村、罗村、迈敏村、红花村、安墩村部分区域、海屯湖花园片区、林溪苑片区),南至环南路,北至屯昌大道及周边小区,详见附图。

据了解,各镇建成区:春节至元宵节(2022年1月25日-2月15日)、清明节(2022年4月5日)、公期(军坡)、端午节(2022年6月3日)、中秋节(2022年9月10日)、国庆节(2022年10月1-7日)、元旦节(2023年1月1-3日)等节假日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镇禁燃区域除镇墟外,还包括原6个国营农场场部及原撤乡并镇后的墟。

除禁止燃放区域外,全县其他禁燃烟花爆竹的场所:

1.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

2.汽车站、输变电设施、广播通讯设施安全范围内;

3.加油站、液化气站、炮竹厂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存储、使用单位及周围100米内;

4.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门前、县城区主次干道、大型文体活动场所、休闲娱乐场所、公园、影剧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各住宅小区及其周边50米范围内;

5.山(树)林等重点防火区及周围区域内;

6.房屋楼顶、露台、阳台、楼梯、走廊、窗口等区域;

7.重要军事区域;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域或场所。

可燃放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

在禁止燃放区域场所外可以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仅限于个人燃放类的C级及以下产品,所有A级、B级烟花爆竹产品一律禁止燃放(正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标注A、B、C、D级)。

澄迈关于加强2022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的通告

一、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县城金江片区、老城片区、各镇墟(含金安墟)、金江镇太平墟、金江镇长安墟、金江镇山口墟、金江镇美亭墟、文儒镇石浮墟和永发镇新吴墟(永跃居)为禁放区。

上述区域之外的以下地点也划入烟花爆竹禁放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加油站、燃气站及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周边 100米范围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学校(含幼儿园)、敬(养)老院、图书馆、档案馆、文化馆、商场、影剧院、集贸市场、大型商住小区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林地、公园、苗圃等植被密集区;房屋室内及其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党政机关办公场所,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区、仓储区;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禁放区全年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烟花爆竹。

二、禁放区以外实施限放

禁放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划为烟花爆竹限放区,在限放区内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中规定的C级以下的烟花爆竹产品。其中烟花不超过100发、爆竹(子母炮)内包装直径不超过80厘米。

限放区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每天6时至22时以及除夕、正月初一全天。

临高禁燃区域

1.县城主城及周边区域

恩惠村→兰堂村→金龙村→田军村→文书村→文化艺术中心→金澜大道与临昌路交叉口→临昌小区→红山村→美山村围合区域内;

2.重点房地产区域

临高角龙豪村-临高角管委会-富力-沿海岸线合围;碧桂园范围;恒大御海天下范围。

3.各镇镇墟

各镇禁放区域按临府办函〔2021〕9号批复的范围执行,如需要调整可向县政府报批。

4.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燃放区

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白沙发布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实施方案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根据县城区域大气扩散情况以及人口密集程度,明确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区域,划分烟花爆竹燃放禁放区和限放区,禁放区内永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一)禁放区:牙炳一队-芭蕉村-白沙农场五队-志针二队-白沙农场八队-白沙农场十五队-白沙农场十四队-印妹一队-福才村-向民村-南妹村-牙和老村-方平村-什悟村-对俄村。

(二)限放区:打安镇镇墟及周边部分区域、细水乡乡墟、阜龙乡乡墟、元门乡乡墟。

限放时间:除夕至元宵节期间(1月31日至2月15日)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以上规定区域以外的下列区域或场所50米以内范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

2.商品交易场所、酒店、集贸市场、物业小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

3.汽车站等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以及各类广场;

4.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点)、煤气站及粮、油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场所及其周边;

5.军事、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和架空电力、通讯线路及其周边;

6.文物保护单位、公园、风景名胜区、烈士陵园及烈士纪念场所;

7.工厂、矿山、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8.县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二、禁止燃放品种

在禁放及限放区域外,可以燃放的品种只限于个人燃放类的C级(含C级)以下产品,所有A级、B级烟花爆竹及非正规烟花爆竹产品一律禁止燃放(正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标注A、B、C、D级)。

昌江这些地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下列区域禁止燃放任何规格类型烟花爆竹

(一)每年除夕前十五天(含除夕)至除夕后二十天禁止燃放区域范围

1.昌江黎族自治县相关乡镇中心城区范围内,主要包括石碌镇镇区【农垦路→东风路→昌垦路→环城东路→县政府→紫金城→环城西路围合区域及围合区域道路(街)外围100米范围内,铁城南路→矿山路→人民南路→昌盛路→南钢路围合区域及围合区域道路(街)外围100米范围内】及牙营村、水头村、片石村、保突村、孔车村。

2.叉河镇区、昌化镇区、棋子湾旅游度假区、霸王岭国家森林公园及其他乡镇的禁止燃放区域结合本辖区建制镇区划定。

除上述时间外,下列重点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

2.商品交易场所、集贸市场、物业小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

3.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内。

4.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煤气站及粮、油、棉、麻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场所及周边。

5.军事、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和架空电力、通讯线路及周边。

6.  6.文物保护单位、公园、风景名胜区、烈士陵园及烈士纪念场所。

7.工厂、矿山内严禁烟火的场所,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8.县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在禁止燃放区域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格类型:

在禁止燃放区域外,所有A级和B级烟花爆竹产品一律禁止燃放,可以燃放的品种只限于个人燃放类的C级以下产品(正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标注A、B、C、D级)。

陵水各大景区2022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管控时间

2022年全年

二、管控区域

全县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各种规格烟花产品,常态性全时段禁止燃放爆竹区域:

(一)椰林镇、三才镇、黎安镇、新村镇、光坡镇、英州镇管辖区域;

(二)清水湾、香水湾、土福湾旅游开发规划区;

(三)分界洲岛、南湾猴岛、椰田古寨等旅游景区;

(四)吊罗山国家森林公园;

(五)提蒙乡镇墟及提蒙村委会、礼亭村委会、曾山村委会;

(六)本号镇镇墟及吊罗山林场场部;

(七)群英乡镇墟及芬坡村委会梯一、梯二、梯三、芬坡村小组,南平居(原南平农场场部);

(八)隆广镇镇墟及五一村委会、广新村委会、万岭村(青龙井、新村仔村);

(九)文罗镇镇墟及文新村委会、五星村委会、新华村委会;

(十)全县所有林业用地及林缘100米范围以内,包括:大牛岭、大溪岭、长水岭、九所岭、大橄岭、大艾岭、走客岭、老猫岭、猴子埇岭、廖次岭、丹录岭等山头林区;

(十一)小妹水库、小南平水库、走装水库、万洲岭水库等蓝线范围及陵水河沿线100米范围内区域;

(十二)全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府公共小区、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各乡镇政府大院、各社区(村委会)庭院;

(十三)重要军事区域;

(十四)重点文物单位;

(十五)各物业小区、各文化体育广场、文物保护单位、敬老院;

(十六)各宾馆酒店、娱乐场所、集贸市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

(十七)汽车站、动车站等交通枢纽;

(十八)加油(气)站、燃气充装站等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其周围100米内。

三、在禁止燃放区域外的区域,禁止燃放以下品种和规格的爆竹

在禁止燃放区域外的区域,禁止燃放圆型产品直径超过20cm、条型产品头数超过500头的爆竹产品。

保亭这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禁止燃放区域

(一)县城主城区为中心的禁燃范围:东至什玲镇镇墟、南至加茂镇南茂居、西至响水镇金江居、北至七仙岭温泉国家公园周边范围。

(二)乡镇禁燃范围:各乡镇镇墟。

二、禁止燃放品种

在禁止燃放区域外,可燃放的品种只限于个人燃放类的C级以下产品,所有A级、B级烟花爆竹产品一律禁止燃放(正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标注A、B、C、D级)。其中,A级是指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地点燃放、危险性很大的产品;B级是指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地点燃放、危险性较大的产品;C级是指适于室外开放空间燃放、危险性较小的产品;D级适于近距离燃放、危险性微小的产品。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烟花爆竹禁燃区划定

一、县城建成区烟花爆竹禁燃区

(一)东起红岛牧场至县民族思源学校、百花新村范围;

(二)南起百花新村至红洲村、农科所、原看守所、百花一桥、百花廊桥、琼中供电局宿舍区、营根二队、百花岭林场、海航庭院范围;

(三)西起海航庭院至什也村、营根机械厂(农垦烨运宏实业)、什通村、营根镇人民政府、琼中实验学校、加钗农场十队、水潮巷、四季路海口滨海九小琼中附小、县领导宿舍区、法院检察院小区、县民政局、三月三广场、乐园酒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琼中供电局、半山和园小区范围;

(四)北起半山和园小区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中医院、兆南城、营根镇新经济适用房小区、县城污水处理厂、红岛牧场范围。

二、各乡镇墟及国营农场场部烟花爆竹禁燃区

原阳江农场场部、黎母山镇墟、原大丰农场场部、原新进农场场部、黎母山林场场部;湾岭镇乌石墟及乌石农场场部、湾岭墟及白鹭湖度假区、中部绿色产业园区;原加钗农场场部、新市农场场部;红毛镇墟及新伟茶场场部;什运乡墟;原岭头茶场场部;中平镇墟及原南方农场场部;长征镇墟及原长征农场场部;和平镇墟及原乘坡农场场部;上安乡墟;吊罗山乡墟及原太平农场场部。

三、禁放期间:常态性全时段禁止

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划定区自2021年11月30日起施行特此通告。

洋浦经济开发区实行全域禁燃

洋浦经济开发区实行全域禁燃,禁燃区域为现行政管辖区域114.7平方公里,禁燃区全年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烟花爆竹。

乐东黎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禁燃烟花爆竹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父老乡亲们:

节日燃放烟花是我们的传统习俗,它能给节日增添欢乐气氛。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燃放数量越来越大,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甚至引发火灾,威胁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由此禁燃烟花爆竹的呼声越来越高。202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让乐东的天空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城区更安宁,我们倡议:

一、做烟花爆竹的合法经营者。要坚决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持证经营、文明经营烟花爆竹,坚决杜绝无证经营行为,坚决杜绝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行为,坚决杜绝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行为。

二、做禁燃烟花爆竹的传播者。要充分认识燃放烟花爆竹给安全、环境带来的危害。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禁燃烟花爆竹的好处和意义,使人人理性燃放烟花爆竹,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推动全社会形成禁燃烟花爆竹的共识。

三、做禁燃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坚决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外提倡少购买、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示范者和实践者,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带动他人自觉做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创新者。要倡导新的庆祝形式,采用播放音乐、歌舞表演、邻里联欢、互赠鲜花、悬挂灯笼等,用符合时代特点的庆祝方式代替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达到既活跃氛围又环保安全的庆祝效果。

五、做禁燃烟花爆竹的守护者。人人要做监督燃放烟花爆竹的志愿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规定的燃放行为要坚决抵制,积极劝阻,主动举报,在社会形成燃放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围。   

美好的家园,需要广大群众的共同呵护。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支持参与禁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为建设更加美丽、更加舒适、更加平安的美丽乐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县消防救援大队电话:119

县应急管理局电话:85528932

应急保障中心:85523767

乐东黎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值得注意的是

除禁止燃放区域外,

琼海、五指山、屯昌等市县

“禁燃令”还提到了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

一起来认识一下烟花爆竹等级划分:

A级:适应于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在特定条件下燃放的产品。

B级:适应于室外大的开放空间燃放的产品,当按照说明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25米以上的人或财产不应受到伤害。

C级:适应于室外相对开放的空间燃放的产品,当按照说明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5米以上的人或财产不应受到伤害。

D级:适应于近距离燃放,当按照说明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1米以上的人或财产不应受到伤害。

(国际旅游岛商报/椰网/海拔资讯 APP 张美儿 综合椰网)

【责任编辑:周小妹】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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