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拘留10日!海南一公司被纳入环境污染“黑名单”,罚款11.97万元

椰网 2022-01-12 20:32:28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1月12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近期,海南美嘉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被纳入环境污染“黑名单”,并被罚款11.97万元,其负责人杨某强也被行政拘留10天。

商报记者注意到,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污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于1月11日将海南美嘉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纳入环境污染“黑名单”。环境污染“黑名单”管理期限为2年,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在管理期限内对海南美嘉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采取停止执行相关环保专项资金支持,或者对其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申请不予批准;在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评优评奖活动中,不授予其有关荣誉称号的惩戒措施。

商报记者另悉,2021年7月5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海南美嘉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位于陵水县英州镇军田路16号的凯文清水湾度假公馆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海南美嘉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通过私设暗管的形式将生活污水排入沟渠的环境违法行为。

此外,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现场对海南美嘉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排入沟渠的生活污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海南美嘉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排入沟渠中的生活污水氨氮排放浓度为17.5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标准限值(氨氮15mg/L)。

2021年10月15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海南美嘉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海南美嘉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1.97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案件按规定移送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海南美嘉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缴纳了11.97万元罚款。2021年11月4日,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对海南美嘉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排放污水直接责任人杨某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杨某强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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