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皮虾、海虾、魔鬼鱼......临高2男子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刑拘

椰网 2022-01-04 15:18:00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 通讯员 范耀文 宋博 摄影报道)1月4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第七支队了解到,临高县公安局新盈海岸派出所破获2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刑拘2名利用电拖网电鱼的男子。

2021年11月19日23时许,新盈海岸派出所民警在新盈港内进行巡查时,发现1艘正在回港的拖网渔船疑似使用电拖网作业,待该船停靠在新盈中心渔港安全码头处,派出所民警立即登船检查。检查发现王某驾驶的拖网渔船尾部放有1张绿色渔网,在绿色渔网上有连接黄色电缆线及铁链,民警还在该渔船的养殖箱内发现有捕捞的鱼、虾和螃蟹等渔获。

2021年11月20日23时许,新盈海岸派出所民警在新盈港内再次查获1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当场在陈某驾驶的渔船养殖箱内查扣一批刚捕捞上来的皮皮虾、海虾、魔鬼鱼和螃蟹等渔获。

经民警调查,王某和陈某如实供述了自去年8月份以来多次使用电拖网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事实。派出所经向临高县渔业服务中心查询王某和陈某驾驶的拖网渔船作业时的海域位置,证实了王某和陈某使用电拖网进行捕捞时的位置位于禁渔区内。经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鉴定,王某和陈某非法捕捞使用的网具实测最小尺寸为25毫米,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王某和陈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王某和陈某已被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内使用禁止工具、禁止方法进行捕捞活动,均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广大群众切莫贪图小利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孟秀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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