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启动优秀乡村教师、特岗教师评选表彰活动

孟秀莹 2017-05-19 20:48:19

引导广大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好教师,鼓励教师扎根乡村、扎根基层,海南省教育厅5月19日决定在第33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17年度海南省“优秀乡村教师”、“优秀特岗教师”评选表彰活动。

根据要求,“优秀乡村教师”从海南省目前仍在乡村学校任职且已登记为我省乡村学校从教20年及以上荣誉证书人员的教师中推荐遴选产生;“优秀特岗教师”从海南省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服务期满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任教的教师中遴选产生。获得过以上类似奖项的教师不再重复参评。

“优秀乡村教师”、“优秀特岗教师”奖项不内设不同层次奖项,具体表彰名额为:全省“优秀乡村教师”20人,“优秀特岗教师”20人。各市县(区)最多可各推荐2名符合条件的“优秀乡村教师”及“优秀特岗教师”候选人。

省教育厅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7年度教师评优表彰系列活动,坚持民主、公平、公开、公正的评选原则,自下而上、逐级审核、逐级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请于6月12日前将推荐工作报告及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

(原标题:海南启动优秀乡村教师、特岗教师评选表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