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交通违法“随时拍平台”正式开通 举报最高奖1000元

吴晓曼 2017-05-12 19:29:01

用手机拍照记录违停交通违法行为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客户端记者李碧微摄影报道)为进一步落实三亚市“创文巩卫”的工作部署,促进全民参与到“巩卫”大行动中,5月8日,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交通违法行为“随时拍”活动,市民群众可以通过手机、相机、摄像机、行车记录仪等可视电子设备,随时随地记录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并登录“三亚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每条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并采信,举报人将获得最高1000元的奖励。

据悉,“三亚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开通了“随时拍”功能,当市民发现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时,可通过手机拍摄三张照片,或拍摄一段完整视频,并上传至“三亚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同时填写“违法区域”、“违法行为”、“车辆号牌种类”、“车辆号牌”和“举报人联系方式、姓名”等信息,真正做到了“一键式”拍照举报。每条线索经交警部门查证属实并采信,市民将获得100元以下的话费奖励或1000元的现金奖励。

用手机拍照记录违停交通违法行为 

为确保此次交通违法行为“随时拍”活动的顺利开展,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三亚道路交通实际,充分借鉴广州、深圳、海口等城市开展“随手拍”的成功经验,提前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技术支持,制定专项方案和《“随时拍”交通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开展专项培训和技术测试。通过实施“随时拍”活动,号召全民当交警,以此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创文巩卫”交通管理的积极性,以“向科技要警力、向宣传要警力”的举措,充分解放警力,通过以“他律”震慑促使广大交通参与者“自律”,从而增强广大市民的交通法律意识,推动形成人人参与“创文巩卫”,出行守法的文明交通氛围,推动全社会共建、共创、共享文明交通,助力三亚“创文巩卫”建设大局。

用手机拍照记录违停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随时拍”是三亚公安交警积极参与“创文巩卫”专项活动、主动治理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所采取的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在此之前,三亚公安交警还先后实施了“锯齿车道”、违规使用远光灯智能抓拍、“智能斑马线”、高速公路“纵向减速线”等创新性举措,有效震慑了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法依规,发挥业务指导作用,积极推进全市停车位施划工作,主城区共施划停车位55312个,做到停车有位、规范停车秩序。同时,交警支队在“向科技要警力”上深度发力,携手高德地图、百度地图,在数据共享、交通数据分析和服务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在春节黄金周和海南(三亚)国际马拉松赛期间为广大群众和游客出行提供便利的路况动态和道路实时预警信息;利用直升机实施立体交通指挥管理勤务,保障了海南(三亚)国际马拉松赛顺利举办,实现了三亚交通路况指间掌控,用科技敲开三亚城市的治堵之路;联合滴滴出行,实施“互联网+治酒驾”,发布三亚城区酒驾地图,主动预防和精准打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通过一系列科学有效的创新举措,进一步改善了三亚市的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滴滴出行联合浙江大学交通工程研究所于近期发布的“中国主要城市交通可靠性分析报告,在全国40个城市交通可靠性大比拼中,三亚交通可靠性最高,位列全国第一。

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三亚公安交警将以“随时拍”活动启动为契机,持续开展“创文巩卫”全市交通秩序整治“百日大会战”专项行动,主动履职,严格执法,向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宣战”,全力营造文明交通氛围,为三亚市“创文巩卫”工作圆满成功创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

“随时拍”违法行为线索对照奖励方案

奖励30元话费:

1、客车违规载货;2、货车违规载人;3、违规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4、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5、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6、不按导向车道行驶;7、机动车违法禁令标志;8、违法使用专用车道;9、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10、掉头妨碍正常行驶的车和行人。

50元话费:

1、逆向行驶;2、粘贴广告;3、在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4、人行横道掉头;5、违反信号灯通行;6、货车挂车未安装防护标志反光标识;7、校车载学生加油;8、未按规定喷涂放大号牌。

100元话费:

1、改变外形和技术数据;2、未悬挂号牌;3、故意遮挡号牌;4、未按规定安装号牌;5、故意污损号牌;6、非法安装警报器;7、非法安装标志灯具。

1000元现金:

1、使用伪造号牌;2、酒后驾驶;3、涉嫌毒驾;4、公路客运、公共汽车以外营运客车超员20%以上;5、公路客车载人超员20%以上、校车超员20%以上;6、伪造、变造机动车车牌号;7、故意损毁交通设施;8、故意移动交通设施;9、危险驾驶(飙车追逐)。

“随时拍”正确打开方式,这些您要知道:

1、 “随时拍”举报方式:①关注“三亚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②点击屏幕右下角“交警动”和“随时拍”;③根据内容提示依次填写“上报时间”、“违法区域”、“违法行为”、“车辆类型”和“车辆号牌”;④之后上传违法过程的三张照片或完整视频;⑤最后提交。

2、“随时拍”举报是指广大群众针对发生在三亚辖区内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具有拍照摄像功能的电子设备予以记录,并将拍摄的图片上传至“三亚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向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报的行为。

3、所拍摄的照片要能明确体现出交通违法的主体、时间、地点、违法行为。

4、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随时拍”举报,可以获得奖励。

(一)举报的线索符合投送格式要求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二)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违法事实;

(三)举报事项事先未被交警部门掌握;

(四)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并采信的。

5、 每宗“随时拍”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采信的,可给予举报人100元以下的话费奖励或1000元以下现金奖励。

6、对同一举报人在一个自然月内的多起有效举报,奖励可以累积发放,但累积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

7、 同一违法线索由两个(含)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个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对同一线索的举报奖励不重复发放。

8、 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一) 匿名举报的;

(二) 举报人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冒名顶替的;

(三) 举报事实不清、举报对象不明或举报证据不符合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取证规范的;

(四) 举报的违法行为已被查处的;

(五) 具有其他不应给予奖励情形的。

9、严禁举报人利用掌握的证据向驾驶人索要任何形式的“保密费”敲诈;严禁诬告和提供伪证材料;严禁拍摄涉及侵犯个人隐私权的照片或视频;严禁将拍摄的照片或视频在网上非法扩散;严禁利用拍摄的照片或视频从事与举报行为无关的行为。严禁借举报之名进行报复、骗取奖励、被举报人,或影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正执法;严禁办理举报奖励的工作人员将举报人的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情况对外透露。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10、举报采取自愿的原则,严禁举报人采用危险方法收集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举报人在收集固定证据过程中,不注意交通安全,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或其他损失的,由举报人自行承担。举报人违法收集证据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