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生 海南省司法厅发布法考期间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

海南日报客户端 2021-10-03 23:26:55

10月3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我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以下简称法考)将于10月16—17日举行,省司法厅发布法考期间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海南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公告指出,司法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设置“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即考生应于考前14天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完成在线信息填报;并在准考证打印页面设置《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考生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同时,考生应当提前申请“海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鉴于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建议考生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公告指出,考前14天在省内的考生,考试当天的健康码为绿码(动态)、行程卡为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星号标记,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直接进入考点;考前14天从省外低风险地区来琼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当日前48小时内具有检测资质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证明,方可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点;考试前21天内有国内新冠肺炎疫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当日前48小时内两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解除隔离的证明。

属于以下情形的,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考前21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和考前28天内境外来琼返琼者、处于出院后健康随访期的病例,以及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观察期、日常健康监测期未满者,均不得参加考试。界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名录的,以考生参加考试前1天的国家通报为准。

因疫情防控需要,以上有关要求如有变化,将在海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原标题:@法考生 海南省司法厅发布法考期间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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