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89条金融举措支持自贸港建设

椰网 2021-09-17 13:30:1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实习记者 杜相仪 实习生 张艺 摄影报道)9月17日上午,《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行,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局长方昕,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丁玉龙,海南银保监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易细纯,海南证监局局长李钢介绍了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实施方案》的出台有助于弥补海南金融短板、夯实海南金融基础。按照支持海南实体经济发展、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加强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实施方案》在中央赋予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化金融改革开放的权限内,提出了89条政策措施。

在促进海南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方面,目前证券基金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已全部取消,《实施方案》支持公募基金落户海南,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外机构依法申请在海南设立合资或独资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自贸港内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私募和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支持在海南自贸港内就业的境外个人参与A股股票、基金、特定期货品种等境内投资。

在支持QFLP、QDLP试点落地实施方面,QFLP试点中境外投资者可在备案金额内自由汇出、汇入本金参与基金的申购与赎回,QDLP试点每年可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增发QDLP额度等,是海南自贸港所独享的政策优惠。

截至8月末,海南省已落地QFLP基金28支,注册资本共计25亿美元;落地QFLP基金管理企业12家,注册资本共计4.33亿美元。同时,首批QDLP试点企业(共24家)已在8月6日对外公布,并正在积极推动第二批试点申请工作。

同时,《实施方案》加大对投向海南种业、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支持力度。截至今年7月底,海南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136家,备案基金产品410只,管理私募基金规模720.75亿元,分别较去年底增长94.29%、134.29%、97.89%。

在扩大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工作方面,为帮助海南补足金融体系的短板,《实施方案》支持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海南设立分行、支持设立中外合资银行、支持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及金融租赁公司等。同时,为应对海南法人银行整体上资产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弱、服务对外开放能力不足,支持其引进境外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有助于补足这些弱项,提高对外开放程度。《实施方案》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战略投资者投资海南法人银行机构,改善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等,支持的对象主要是海南法人银行。

海南银保监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易细纯表示,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初心与使命,为着力提升银行保险机构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产业发展水平。《实施方案》提出支持扶持产业构建,如绿色产业和海洋产业;提升服务特色产业能力,如航运、文化、体育、旅游、健康、养老等;服务小微企业能力和技能水平等。

此前,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正式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海南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海南银保监局、海南证监局、外汇局海南省分局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以推动《意见》各项政策在海南落地见效。8月30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已正式批转了《实施方案》。

目前,政策效应逐步释放,例如,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健康有序发展成效显著,2021年1-8月,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收支合计53.2亿美元,同比增长25.4倍。

【责任编辑:庄华敏】

【内容审核:张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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