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挑战法律权威!白沙一男子撕毁法律文书被依法拘留15日

椰网 2021-09-14 19:54:00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柯育超)9月13日,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在向被执行人蒋某送达法律文书时,被执行人蒋某态度蛮横,拒不配合执行法官工作并当场撕毁法律文书、藐视法律尊严、公然挑战法律权威,被法院依法拘留15日。

2020年8月4日,白沙法院就蒋某某、蒋某某与蒋某继承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将蒋某某、蒋某某与蒋某共同共有位于白沙县邦溪镇的土地以不动产权证书宗地图中取坐标点J1至J2,、J3至J4之间的中间值对半分割。后蒋某不服,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年12月19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蒋某上诉,维持原判。

2021年4月26日,蒋某某、蒋某某向白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白沙法院于当日立案。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向被执行人蒋某释明法律,蒋某仍拒不协助执行工作。白沙法院执行局法官分别于4月29日、8月6日向蒋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但均被蒋某及其家属蛮横拒绝。9月10日,白沙法院依法执行完毕。

9月13日,白沙法院执行局法官在向被执行人蒋某送达《结案通知书》及重新分割后的不动产权证时,蒋某情绪激动,态度恶劣,当场撕毁《结案通知书》及不动产权证,藐视法律尊严、挑战法律权威并谩骂执行法官,造成了恶劣影响。

白沙法院认为,被执行人蒋某无视法律尊严,撕毁法院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其行为严重妨害了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阻碍了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践踏了司法的公信力和法律权威,情节严重。为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尊严,严厉惩治妨碍诉讼的违法行为,白沙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三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对蒋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法官表示,人民法院的裁判和执行的严肃性不容侵犯,生效法律文书权威必须维护。当事人若对裁判结果不满,可以通过上诉、申请再审、信访投诉举报等多种合法途径反映情况、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公然撕毁法律文书、辱骂法官、藐视法律等试图挑战司法权威的行为不仅妨害了人民法院的正常司法活动,损害了司法权威,最后也难逃法律的制裁。每个人都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并捍卫司法的权威性,唯有如此,市民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真正有效的维护,营商环境才会更加优化,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真正切实的彰显。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孟秀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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