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4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绿豆芽、黄豆芽、香蕉、鸡蛋

椰网 2021-09-14 19:32:49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9月14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白沙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畜禽肉及副产品等7类产品17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7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涉及绿豆芽、黄豆芽、香蕉、鸡蛋。

据商报记者统计,白沙牙叉肇继豆芽摊(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雅钗市场一楼)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1/6/5的绿豆芽和黄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可能是由于生产者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白沙牙叉好果果杂货店(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桥南路万嘉市场内70-5号)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1/6/6的香蕉,检验项目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吡虫啉属氯化烟酰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等特点。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香蕉中吡虫啉超标的原因,可能未按用量使用杀虫剂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白沙牙叉佳旺零售商行(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桥南路万嘉市场70-33号)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1/6/4的鸡蛋,检验项目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甲硝唑属于抗生素的一种,《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中明确指出不准以抗应激、提高饲料报酬、促进动物生长为目的在食品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且不得在所有动物食品中检出。长期食用含有甲硝唑的鸡蛋,会对人体产生一定的抗药性,影响身体健康。鸡蛋中含有甲硝唑成分,可能是养殖户在蛋鸡饲喂过程中使用了该药物。

据介绍,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白沙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孟秀莹】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