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经营,海南延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及万宁2名司机被罚

椰网 2021-09-14 17:33:42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9月14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因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海南延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被罚款2万元,万宁陈某良、谢某伟分别被罚款1万元。

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显示,7月15日14时25分,执法人员在万宁动车站出入口路段依法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陈某良驾驶琼CK29XX车辆,非法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陈某良无法提供车辆《道路运输证》或其它有效营运证明。执法人员认定当事人陈某良驾驶车辆的经营行为,属于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的违法经营活动。7月23日,陈某良被罚款10000元。

7月16日11时25分,执法人员在万宁石梅湾威斯汀路段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陈某颖驾驶海南延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户名下琼AD033XX车辆,非法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陈某颖无法提供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或其他有效营运证明。执法人员认定陈某颖驾驶海南延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车辆在万宁石梅湾威斯汀路段的经营行为,属于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的违法经营活动。7月29日,海南延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0元。

7月19日10时05分,执法人员在万宁日月湾高速路口处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何某海驾驶海南延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户名下琼AD000XX车辆,非法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何某海无法提供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或其他有效营运证明。执法人员认定何某海驾驶海南延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车辆在万宁日月湾高速路口处的经营行为,属于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的违法经营活动。8月4日,海南延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0元。

7月29日12时30分,执法人员在礼纪镇神州站路段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谢某伟驾驶琼C8Y6XX车辆非法从事网络预约出租经营活动。谢某伟无法提供车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其他有效营运证明。执法人员认定谢某伟驾驶车辆的经营行为,属于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的违法经营活动。8月9日,谢某伟被罚款10000元。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孟秀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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