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党校党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

曾琪 2017-05-09 21:23:19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8月3日至10月1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省委党校党委进行了巡视。12月1日,省委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方面

1.针对“教学科研计划、重大工程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未列入党委议事日程”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一是从2016年12月2日起将教学科研计划、重大工程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列入党委议事日程;二是确定资金使用超过2万以上的项目须经校(院)务会议讨论决定,超过10万以上的项目须经校(院)党委会议讨论决定;三是重新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及《校(院)务会议规则》,把以上两条写进《议事规则》,使之制度化。

截止到目前,所有超过10万以上的项目都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其中重大项目支出按照相关规定,邀请纪检派驻组参加。2017年度教学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要点、机关纪检工作要点、预算批复情况等“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党委扩大会议研究讨论后执行。

2.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政治气氛不浓”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王和平同志任组长;二是建立党委成员抓基层党组织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个党委成员按工作分管范围,具体指导分管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每季度至少深入联系点1至2次,负责了解、检查、督促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落实情况;三是建立党建工作研究机制,把党建工作列入校(院)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季度召开1-2次党委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及时分析理论学习、思想教育、机关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等工作形势和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和指导性意见。对上级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专题教育活动,做到专题讨论,及时研究,迅即部署;四是修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意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五是着力营造党建工作氛围。结合国家、省的重大会议、重要活动等,通过墙报、横幅、微信、知识竞赛等形式,及时宣传党的先进思想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每逢开大会,党委书记必讲党建工作。结合扶贫帮扶工作,把扶贫点的贫困户细分到各支部,要求各支部都拿出具体的帮扶措施,由机关党委监督执行,确保帮扶措施落到实处。每年“七一”前夕,集中开展校(院)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表彰,积极营造浓厚的政治气氛。

截止到目前,校(院)党委已召开6次党委会研究党建工作,包括审议和研究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及相关材料,研究2017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以及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等等,党建工作力度明显增强。

3.针对“理论中心组学习2012年以来没有达到一年至少12天的时间要求”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一是修改完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要求,强化学习监督,推动学习有效落实;二是保证学习时间。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遇重大工作冲突,可在季度内调整安排;三是严格执行学习签到和请假制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向党委书记请假,并在事后及时按照集中学习的内容进行补课,不得请人代会;四是加强督促检查,不定期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笔记进行检查、通报,每年对中心组学习情况讲评一次;中心组成员在年度考核时进行述学,将学习情况纳入述职述廉报告。

2017年以来,校(院)党委严格按照年度学习计划开展理论学中心组学习,截止到目前,已开展集中学习12次,内容包括:刘赐贵书记“4.3”讲话、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刘赐贵同志在省委七届一次全会上的讲话等等。

4.针对“离退休党员2012年至2015年共拖欠党费73,888元,2016年1月至8月有53%的退休党员没有交纳党费”等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一是严肃追缴拖欠党费,要求离退休人员按照要求补齐欠缴党费;二是对长期拖欠党费的夏鲁平、符诗文两人进行组织处理(自行脱党并从党内除名);三是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

5.针对“一名退休领导干部长期拖欠党费”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一是请离退休党支部对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查清什么人、拖欠金额等;二是在查清事情的基础上,提醒教育该同志补交所欠党费。经离退休党支部对原副校(院)长王成艺拖欠党费一事进行核实,该同志2015年应交党费972元,实交864元,欠交108元,经教育提醒,该同志已补齐差额。

6.针对“选任重要岗位教务处处长时,没有将中共党员身份作为选拔任用资格条件导致无党派干部被推荐为处长人选”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要求,突出政治审核,严把政治关;二是进一步增强党校姓党意识,更加注重政治培养;三是进一步明确领导岗位和重要部门的人选的政治条件。具体明确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教务处、机关党委、科研管理处、学员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必须是中共党员。

7.针对“对教师校外授课没有严格的约束措施,也没有备案制度,导致教师去哪里,讲什么,收费等情况,党校均不掌握”等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即完善《校(院)专职教师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管理约束机制,对教师外出授课等做到“四掌握”(即: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讲什么、课酬多少)。

 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方面

8.针对“2012年至2015年,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党性教育主课课程在总课程中的比例未达70%的要求”等问题,我们采取了整改措施。经过整改,主业主课在总课程中所占的比例显著增加,除去专题班,2016年省委党校各类班次主业主课在总课程中所占的比例为64.8%,其中培训类班次主业主课的比例已经达到72.8%。2017年主业主课占比将全部达标。

目前在校学习的中青年干部班,在课程安排上主业主课的比例为72%,其中党性教育所占的比例为34%。

9.针对“培训类班次、进修类班次学制未达到中央要求”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修订《主体班课程设置规定》;二是调整教学布局,加大主业主课比例,规范学制设置(培训类班次不少于3个月,进修类班次不少于1个月,专题研讨类班次不少于5天);三是在教学内容上,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作为理论教育中心内容,把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课作为重要课程,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把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史国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道德品行教育、法治思维教育、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性教育主要内容;四是在现场教学中增加现党性教育课程比例,在异地教学中侧重党性教育和党的理论教育;五是引导、组织教师开发优质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六是在预学习环节和网络必修课方面,设置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有关内容;七是在采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材和中组部推荐的教材的基础上,自主开发党的理论和党性教育方面的新教材。编写出版了《官德教育大讲堂》、《解析中国梦》、《信念与能力》、《责任政府建设的制度分析》等一批富有海南特色的教材。

10.针对“决策咨询话语权缺失”和“决策咨询件少,获领导批示少”等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修改《决策咨询激励办法》,降低奖励标准,扩大激励范围,有效调动教研人员参与决策咨询的积极性;二是组织教研人员对中央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学习,通过学习领会,及时地发挥阵地优势,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三是加强与省内外新闻媒体的联系,积极发出党校声音,扩大社会影响;四是加强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向决策咨询成果的转化;五是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制定2017年的科研咨询工作规划,确实发挥智库作用;六是加强对科研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七是出台全省党校系统《新型智库建设行动纲要》,建立面向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决策咨询研究平台;八是拟成立决策咨询部,相关材料正在准备并报省编办审批。

11.针对“未积极督促市县党委加强市县党校建设”和“大部分市县党校教师人数偏少且结构老化,课题研究和学科建设薄弱”等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确立开展相关工作的职能部门,明确与市县党校的对接联系以市县工作处为主,其他部门为辅的工作机制;二是探索建立省委党校、市县党委及市县党校的三方协调机制,协调帮助解决阻碍市县党校发展的重大问题;三是加大对市县党校师资的培训力度,帮助市县党校提升师资水平;四是实现交流联系机制的常态化,每年召开两次市县党校工作会议,交流办学经验;五是择机推动全省市县党校评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

截止到目前,分管领导夏旭同志已赴定安、万宁、琼海、陵水、屯昌、琼中、澄迈、临高、昌江、儋州、东方、乐东党校调研,协助市县党校解决发展中的瓶颈问题,成效显著。目前,儋州、文昌、万宁、昌江、琼中五个市县常委会已通过新校区建设方案,现进入选址阶段。海口、澄迈方案已上报市县党委。定安县委常委会已通过党校母瑞山教学基地建设项目,县政府批准拨款5000到6000万,占地118亩,党校新校区建设还在推动中。五指山在职业技术学校内划拨一栋3000平米综合楼作党校。装修已投入1000万。目前正在研究部署督查督办的具体方案和措施。2017年度全省党校系统现场经验座谈会拟于5月底在陵水县委党校召开,会议旨在交流推进校园建设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市县党校校区建设。

  三、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方面

12.针对“部分党委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坚持不好”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党委成员要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要把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作为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的一项措施,妥善安排好工作,确保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必须事先向党支部请假并说明原因;二是党委委员所在党支部每次组织生活,都要提前通知本支部的党委委员,以便妥善安排工作和活动。未及时通知的,事后支部书记要作出说明;三是机关党委要加强督促检查,党支部要如实记录党委委员参加活动情况,机关党委每季度检查通报一次,并把检查情况报告党委书记,党委书记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予以谈话提醒。年终对党委委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进行通报。

党委书记王和平同志带头过双重组织生活,2017年2月上任后,组织关系立即转到办公室支部,自觉接受支部和党员群众的监督,按时参加办公室支部的组织生活。吴慕君、夏旭、刘继云等其他党委同志也都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支部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13.针对“全校9个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个别支部书记‘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修改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规定》;二是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组织制度落实不严”的10个支部书记进行集体约谈,由分管副校长、教育长提醒谈话了两位支部书记,责成其自查自纠,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报机关党委。目前,所有被约谈的支部书记均已提交整改方案;三是开展22位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测评。2017年3月7日下午,校(院)召开教学科研工作会议,针对部分教研部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好等问题,党委书记王和平再次强调“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教研部和教研部党支部建设,做到从严治教”。

14.针对“全校半数支部组织生活不正常,党性观念淡化”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检查,由机关党委会同组织人事处、教务处,通过査阅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对教学教辅部门党员以教学科研工作之名不参加支部活动等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报校(院) 党委,并在全校范围通报;二是开展谈话谈心,由校(院) 党委委员与分管部门党员进行个别或集体谈话谈心,特别是分管教研、教辅部门的党委委员要个别或集体约谈教研部门和教辅部门党支部书记,主要谈差距与不足,谈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谈改进提高的意见建议,沟通思想,努力解决矛盾问题;三是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结合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活动,由各支部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四讲四有”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党性和作风等方面查找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分析原因。党性分析评议标准要党校姓党的高度,紧密结合自己思想和工作实际,找准自己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

  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方面

15.针对“一名原副校长违规占用两套政策性住房”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原党委书记彭京宜同志约谈该名同志,要求其按照相关规定退出其中一套政策性住房;二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要求,将其违规占有政策性住房的材料报送省纪委、省委第九巡视组;三是按照省纪委、省委第九巡视组的意见,要求其退出其中一套政策性住房,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目前,该同志已退出一套政策性住房,相关手续也已经办妥。

16.针对“明知一名中层干部平时爱喝酒却未对其加强教育提醒,导致其最终因醉酒驾驶被判危险驾驶罪”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对王旭进行严肃处理,党纪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政纪撤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务,降为副调研员,调离机关党委,安排其他工作,目前,该同志已办理退休手续;二是以王旭醉驾为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自觉性,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八小时”以外的自我约束,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17.针对“2016年考核大会时,30人无故缺席,但党校未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严肃处理相关人员,重新核实请假手续,对未请假的、一律通报批评;二是加强日常工作纪律检查,严格会议请假制度,严肃处理无故缺旷者。

18.针对“2008年到2016年7月的15个工程项目存在肢解工程规避招标、随意更改工程量、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修订《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明确校(院)基本建设由校(院)党委领导和决策;出台了《校(院)预算管理办法》、《校(院)年度决算管理办法》,加强预决算管理,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出台《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合同审批、签订流程等;二是严格执行预算,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现有预算项目全部按照财政厅批复的预算执行;三是撤销校(院)招标与采购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校(院)工程项目自行招标办法》,进一步规范自行招标工程项目的管理。

19.针对“2012-2015年科研经费报销中存在的报销合同签订前费用、课题组以外人员费用等”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一是修订《横向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规范横向课题经费的管理;二是杜绝报销课题组以外人员费用的问题;三是采取措施,避免报销合同签署前票据的问题;四是加强课题费报账票据的审核;五是开展科研经费自查自纠,对确属违反规定用途或无关开支的经费依法依规清理清退。

20.针对“机关纪委未配备专职纪委委员,2012年至今自查案件仅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处分各1人”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一是配备专职纪委委员,经校(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徐荣在同志任专职纪委委员;二是强化机关纪委职责,计划拟定执纪监督具体的工作办法,监督关口前移,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和重点项目早介入、早监督,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三是对有问题线索、群众有反映的问题或人员,及时按照纪检监察程序和政策法规要求,组织展开调查,坚决处置违法违纪行为。

  五、选人用人方面

21.针对“2012年竞争上岗条件以特殊要求代替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资格审查把关不严,导致第一名成绩作废”和“2013年民主推荐资格要求不严,1名高中学历干部被列入副处级领导人选进行考察,无法任用”的问题,我们制定了如下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严把任职基本资格和基本条件审查关。凡是不符合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二是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严格履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严谨细致做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党委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前谈话等每一个环节各项工作。及时填报干部选拔任用纪实系统,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约束和监督。

22.针对“2015年提任1名干部时不按规定开展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相关规定,明确提拔任用科级干部时要开展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我们在任用资产管理处主任科员郑海花等同志时,已按规定开展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

23.针对“人、财、物和教学管理等重要领导岗位中湖南籍6名,占16个正处领导职数(不含教研室)的37.5%;招投标领导小组6名成员中湖南籍3名;下属事业单位后勤管理中心11名干部中湖南籍7名,存在湖南籍干部“扎堆”现象”,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选拔任用干部坚持“五湖四海”原则;二是撤销招投标领导小组,正在研究制定《校(院)工程项目自行招标办法》,坚持用程序管事、按程序办事;三是对后勤管理中心湖南籍干部“扎推”现象进行治理,目前,已调出湖南籍干部3名;四是开展“混编混岗”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明确的方法和步骤,相关方案已报省编办,计划于2017年底全部完成。

24.针对“长期将下属事业单位作为内设机构进行管理,教辅部门行政干部、事业干部共存,人员岗位安排随意,有7人混编混岗,且‘三超两乱’专项治理清理后仍有反弹。2015年学员管理处处长交流担任下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时,不按规定办理工资调整和岗位认定手续”的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向省编办报告,积极取得编办的支持,已将下属事业单位《新东方》杂志社收归校本级管理,现为我校内设机构;二是制定下属事业单位混编混岗问题专项整改方案,并将相关情况报告省编办,正在按照方案落实,逐步推进,计划将于2017年底完成整改;已将陈培农、黄莉、姜建新三位行政干部调离后勤管理中心,下一步将彻底解决混编混岗问题。三是明确今后有校本级人员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必须及时按相关规定办理工资调整和岗位认定手续。

25.针对“随意突破编制管理规定,2012、2013年擅自设立1个‘助理’职务名称和14个部门内设机构,目前6个自设机构仍没有清理”的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一是撤销车队等6个自设机构;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编制管理,坚决杜绝擅自设立职务和机构的现象。

26.针对“2008年以来引进的教师中18人‘从校门到校门’,仅安排4人挂职锻炼,多数教师经历、阅历、视野眼界都不适应教学要求”的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实施“名师工程”,通过引进培养、外聘、返聘等多种形式,以老带新,造就一支名师队伍;二是改变追求数量的人才招聘方式,更加强注重对招聘人才的学历、学科和素质能力的要求,在编制许可范围内,根据党校学科建设需要和新形势对党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新要求,制定5年人才计划,每年有针对性地继续招聘具有博士以上学位的紧缺人才,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三是加大党校教师到党政机关或基层挂职锻炼力度,每年有计划选派教师到党政机关和基层挂职。实行蹲点调研制度,组织党校教师到基层一线深入了解实际,加深对国情党情的认识,增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加大教师培养力度,拓展教研人员培养平台,有计划选派骨干教师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国(境)外培训或互访交流,开拓教师的视野;五是对个别既不能上课,又不能搞科研的教研人员,采取措施调离教师岗位。

27.针对“专职教师课程安排不饱满,2015年教师人年均授2.81节,授课最多的15节,有14人未安排授课”的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培训,提升师资水平,适应干部培训的新形势新要求;二是充分发挥校(院)的培训职能,以落实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通过中青班和进修班学制达标,为老师提供讲台、创造平台;三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探索举办学历教育,为不同专业的教师提供更为广阔的讲台;四是积极拓宽对外办学的渠道,并建立相应的办学机制,为广大教师提供更大更远的平台。

下一步,校(院)党委将结合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抓好整改工作,不断巩固巡视成果,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以实际行动促进校(院)事业的科学发展,为我省的干部培训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65884483;邮政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0号;邮政编码:571100;电子邮箱:gxf8889@163.com

中共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4日

(原标题:中共海南省委党校党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