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出台 8月26日起施行

椰网 2021-08-27 12:57:01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史若木)8月27日,省政府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8月26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逐一说明了适用范围、管理模式和管理职责等。本办法所称跨境服务贸易,是指境外服务提供者以跨境方式向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市场主体及个人提供服务的商业活动;适用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跨境服务贸易的管理和开放,地域范围为海南岛全岛。

按照清单管理

海南自由贸易港依照国家公布的《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构建与之相匹配,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跨境服务贸易管理体系。

清单管理分为两方面,第一方面是清单内管理,即境外服务提供者不得以跨境方式提供《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中禁止的服务,各有关部门严格禁止准入;以跨境方式提供《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之内的非禁止性领域服务,由各有关部门按照相应规定实施管理。

第二方面是清单外管理,是指《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按照境内外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待遇一致原则实施管理。《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中未列出的与国家安全、公共秩序、金融审慎、社会服务、人类遗传资源、人文社科研发、文化新业态、航空业务权、移民和就业措施以及政府行使职能等相关措施,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实行规范制度

《管理办法》提出,在告知、资格要求、技术标准、透明度、监管一致性等方面,规范影响服务贸易自由便利的省内规制。

实施与跨境服务贸易配套的资金支付与转移制度,提高跨境服务贸易结算便利化水平。

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持续强化知识产权执法,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平等保护境内外服务提供者的知识产权。

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有责任保护境外服务提供者的商业秘密,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境外服务提供者转让技术。

加大风险防范

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进《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针对开放领域与关键环节,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做好开放过程中的风险监测、分析及预警等工作,防范数据、信息、资金、人员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各相关监管部门应予以配合。

省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旅游、科技、统计、出入境、外汇等管理部门,完善跨境服务贸易统计分析制度,探索建立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三种模式的统计体系,定期开展数据统计,细化对开放领域的运行监测。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跨境服务贸易数据的采集共享。

本办法实施后,对《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法规的,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要求,及时调整实施。国家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制定新措施的,按照更优惠开放的措施实施。

与港澳台就境外服务提供者开展跨境服务贸易有更优惠安排的,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境外服务提供者开展跨境服务贸易有更优惠规定的,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王雅婷】

【内容审核:吴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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