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调查丨三亚一小区停车场产权不清,居民停车费该付给谁?

椰网 2021-08-10 21:53:40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谢佳宁 摄影报道)近日,三亚林荫河畔小区多名业主向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反映,小区外围的免费停车场突然收费了,收费方为该小区物业海南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而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对此却表示并不知情。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竞争科工作人员回应称,确有收到经办人提交的符合材料,审核后才下发了价格公示牌。业主可写明情况上交,若不合规就摘牌、清退钱款。

小区免费停车场突然收费引争议

8月3日上午,商报记者在林荫河畔小区月川中路车辆出入设闸口见到了该小区的多名业主代表。有业主代表表示,小区外围停车位属于公共区域,在未经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第三方公司无权收费。

商报记者从业主代表提供的一张盖有三亚市规划局审图专用章的蓝图上看到,小区商铺外围的停车位所在区域属于林荫河畔小区。业主代表表示,除了以前外围就有的停车场地外,最近有施工单位拆除了小区门口花池的外围,还另外建造停车位,而这些建造停车位的地方都属于小区业主的公共区域。

“不知道是哪家公司在收费,我们业主委员会都不知道有停车场收费这个事儿,更不要提与物业的合同约定了。”三亚林荫河畔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曲女士指着该小区停车场入口处张贴的三亚市停车收费公示牌告诉记者。

曲女士说:“7月15日发的通知上写着8月1日开始收费。8月2日,有个自称开发商代表的人来到小区停车场,称开发商把停车场承包给了他们公司,要开始收费,随即就拿出了一张纸给我们看,说是政府批文。”

曲女士回忆:“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是2017年成立的,2018年我们和物业有向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过申请,想让物业把停车场规范化管理,但后来没办成,也就不了了之了。现在忽然又办下来,而且物业也说他们没申请,我们觉得特别不可思议。”

物业公司:不知情,一分钱都没收

在记者向该小区业主了解情况的过程中,物业方海南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冯经理也来到了现场。他说:“我不知道停车场在收费,我们一分钱都没收到。”对于林荫河畔小区外围停车场收费及停车场收费管理公示落款处写有海南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名字一事,他表示不知情。

“三年前,我们委托过其他公司向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过申请,准备将停车场规范化管理,那时候我还没在这里上班,我是半年前才入职的。物业公司一直没变,之前的负责人已经离职了。至于三年前提交了哪些资料,我并不知情。”冯经理说。

冯经理表示,政府的审批不可能三年后才批下来,而且现在小区的业委会都已经是第二届了。

冯经理还表示,该收费单位在未通知物业的情况下,私自在该小区范围内设立闸口施工,属违规行为,他已经上报给了辖区新月社区。“原本打算今天让人拆掉的,但是他们说有政府批文,所以想要咨询过相关职能部门后再做打算。”冯经理说。

监管部门:若有异议可陈情 如不合规将责令撤牌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商报记者来到了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竞争科。“之前就有一名自称是珠江物业的邵经理来办理林荫河畔小区明码标价公示牌监制的申请,快要申请下来的时候他说不办了。今年4月29日,有个叫张怡的,说是受珠江物业委托来办理申请,当时他过来提交了一份2019年1月5日《林荫河畔小区物业协调会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明确了如何收费的问题,落款处有三亚林荫河畔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及海南珠江物业酒店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的盖章。此外,他还提交了一份海南南消智能工程有限公司的复印件,上面盖有该公司公章。根据审批条件,他所提交的资料是符合申请条件的,所以就下发了停车收费公示牌。”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竞争科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对于工作人员的回应,冯经理表示,针对停车场收费事项,小区物业此前已在交通网备案,因为不专业就委托了一家公司来申报,一直也没审批下来,现在这个收费的公司不是物业之前委托的那家公司。

此外,有业主在现场提出质疑:“现在是2021年8月,张怡提交的资料显示时间为2019年1月,早就已经过时了。而且张怡也没有获得小区业主委员会和小区物业的委托授权书,仅凭一份会议纪要就确定了物业和业主同意收费是否太草率了?”

对此,该名工作人员回应称:“只要申请人不提供新的会议纪要,旧的会议纪要就一直有效,不存在过时和过期作废的说法。经办人自称是经过物业授权,且当时带来的资料有物业的公章,也是符合申请程序的。有些老旧小区不会写合同,所以有会议纪要就可以。”

该名工作人员还表示:“鉴于业主和业委会对此事均表示不知情,回去后可做一个纸质的说明上交,如果真的不符合规定,那我们会采取摘牌、清退的措施。”

收费公司:办理流程合法 系部分业主想免费停车

随后,曲女士电话连线了海南南消智能工程有限公司的张怡。张怡表示,确实是他过来申请的明码标价牌,流程都是合法的。至于现在的物业和业委会表示并没有提交相关资料,张怡称,就是冯经理也才入职了半年的时间,而他们早在三年前就开始筹备申请了。连日来,经过他们的管理也已经看到了效益,管理完之后停车已经规范化了。

张怡说:“我咨询过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业主是否可以免费停车,收到的答复说是不可能。后来我们给了业主一个优惠价,业主还是不同意。我认为是有个别业主想占用大家的公共空间免费停车。”

当业主质疑他的委托书合法性的时候,张怡情绪激动并提出反问:“如果没有委托书,三亚市市场监管局会给我们办吗?流程绝对合规合法,业主可以随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张怡称,不能因为个别业主想免费停车而让所有小区车辆无法规范化管理。

当有业主询问他所属哪家公司的时候,张怡回复道:“我建议你们找一下珠江物业,物业委托给哪个公司,他签给哪个公司他自己都不知道吗?”随后便挂断了电话。

此外,张怡还表示,现在该小区80%-90%的业主都已交了停车费,名单就在他手里,他会继续对小区停车场进行规范化管理。

小区业委会:已提交情况说明 将出函证明已换届换章

8月10日,商报记者联系了曲女士了解事件最新进展。她表示,8月4日,业主委员会按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提交了情况说明。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他们再提交一个明确该小区已是第二届业委会且公章都已更换的函,将之前商议的外围停车场收费一事推翻,然后再重新提交资料即可。

此外,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竞争科的工作人员拿出了今年4月份,申请公司提交的物业授权委托书以及物业与开发商签署的有关外围停车场收费合同。曲女士认为,物业的授权委托书是委托给另外一家公司的,并非是海南南消智能工程有限公司,而且物业与开发商签署的合同都已过期。就此事,小区业委会将再与珠江物业公司进行商讨。

法律人士:小区公共区域属全体业主所有

针对此事,商报记者就询问了法律界人士李先生。李先生认为,小区公共区域,不管是小区内部的,还是商铺外的,都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如要收费必须征得大多数业主同意,并且收费所得款项也应该用在小区的公共建设中,为业主服务。

李先生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小区内的公共场所、绿地原则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要想将小区的公共区域或绿地改建成停车场,要通过物权法规定的相关要求,即人数上的要求,也就是通常说的双三分之二,包括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也包括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方能实施,否则物业公司无权将小区的公共区域或绿地交由第三方修建停车场。

【责任编辑:王雅婷】

【内容审核:林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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