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教育培训广告监管,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做到这七点→

椰网 2021-08-02 12:16:13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8月2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的加强教育培训广告监管提示要求,全省各广告经营、发布单位在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过程中,必须做到7点,旨在加强教育培训广告监管,规范广告发布秩序。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

一是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二是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

三是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四是严禁发布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广告。

五是严禁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广告内容。

六是严禁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的广告内容。

七是严禁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广告内容。

【责任编辑:林思冰】

【内容审核:孟秀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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