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一个月!海南8市县同步开展南渡江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专项行动

椰网 2021-07-24 14:44:3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李兴民 实习记者 马杰)7月24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南渡江是我省第一大河,也是沿江市县重要的饮用水取水水源。海南省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污防办”)近日印发通知,明确要求南渡江沿江8市县开展南渡江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专项行动,合力守好流域“大水缸”,保障人民群众“水龙头”用水安全。

上述沿江8市县包括:海口市、儋州市、澄迈县、定安县、屯昌县、昌江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此次行动为期一个月,即从今年7月21日起至8月21日结束。

按照要求,南渡江沿江8市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相关重点工作安排协同推进,同步持续深入开展“清河行动”。

据了解,联防联控重点工作将从流域内重点排污口排查、强化水质监测、深化流域水环境治理、建立施行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长效机制等四个方面展开。

省污染防治办在印发的《关于开展南渡江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专项行动的通知》中对重点工作逐项作出具体安排。在建立施行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长效机制方面,省污防办要求实行环境问题“吹哨人”制度,辖区河段发现水污染问题,并可能影响下游市县水质的,属地市县政府应在采取果断措施、消除污染影响的同时,严格履行“吹哨人”责任,第一时间向下游市县发出水环境问题预警;如污染问题属上游市县管辖的,还要同时提请上游市县协同治理。相关市县应启动应急响应,确保及早截断污染源,保障河流水质达标。

此外,省污防办还要求沿江各市县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引导公众参与、及时报送信息,该办将对市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责任编辑:周小妹】

【内容审核:林春森】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