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将从三方面进行

椰网 2021-06-21 14:00:40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刘宁玥)6月21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在发布会上指出,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中,把生态环境保护单独列一个专章,一方面彰显了国家对加强海南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决心,另一方面从法律高度对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提出了刚性要求。下一步,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海南省,按照法律要求,重点在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在法治保障方面,将支持海南用好自由贸易港法赋予的法规制定权,在健全生态环境评价和监测制度、建立生态环境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等方面,积极开展立法探索,健全完善配套法规。同时,支持海南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生态环保问责,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在项目建设方面,将把海南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作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重点,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开展矿山、湿地、河流和水源地生态修复,大力推动城乡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加快补齐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短板,为做好海南生态环保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在推进机制方面,将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发挥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部门与地方密切沟通,加强协同,形成生态环保工作合力。同时,组织有关方面,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采用卫星遥感技术和人机结合的方法,对海南生态环境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生态环保问题,确保海南生态环境只能更好、不能变差。

【责任编辑:周小妹】

【内容审核:曾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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