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物排放超标,五指山市中医医院被罚10.64万元

椰网 2021-05-18 19:04:09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5月18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水污染物排放超标,近日,五指山市中医医院被罚款10.64万元。

据介绍,2020年6月11日,五指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和林业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位于五指山市三月三大道10号的五指山市中医医院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五指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2020年上半年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并在五指山市中医医院污水处理站污水总排放口采样监测。

根据五指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站2020年6月29日出具的《监测报告》所监测项目中粪大肠菌群排放限值5000(MPN/L),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预处理标准值的0.4倍。

商报记者注意到,五指山市中医医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5月13日,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五指山市中医医院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064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林思冰】

【内容审核:曾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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