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将公司十万余元货款据为己有,一男子获刑九个月

椰网 2021-04-07 18:31:3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柯育超 实习生 邱惠颖 通讯员 王倩)原系海南某古典家具有限公司销售员的周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的货款尾款109000元据为己有,用于日常花销和偿还赌债。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期间,被告人周某利用担任海南某古典家具有限公司销售员收取货款尾款的职务便利,分别于2019年1月24日和2019年3月25日将海南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帮海南某医院采购并转给海南某古典家具有限公司购买屏风的货款尾款109000元据为己有,用于个人花销和偿还网贷赌债。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构成职务侵占罪,但考虑周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周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责令被告人周某退赔海南某古典家具有限公司109000元。

【责任编辑:黎晓帆】

【内容审核:曾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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