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捕捞渔获物1582.8斤 两渔民分别被罚12000元

椰网 2021-03-04 13:30:08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3月4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以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多起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琼海银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被警告、罚款4000元;何某某、马某某分别被罚款12000元。

据介绍,1月16日8时许,何某某驾驶粤汕尾渔16112船和马某某驾驶的粤汕尾渔16113船在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进行单船底拖网作业。不久,何某某和马某某发现捕捞产量低,两人商量后,改为双船底拖网作业,此后两船便在琼海市附近海域进行双船底拖网作业,12时许在何某某和马某某起网的过程中,海警执法船到达作业海域,然后海警执法人员登船进行检查取证。经查,两船拖网海域为底拖网禁渔区线内。1月18日,琼海海警工作站执法人员在龙湾港将两船的违规渔获物进行拍卖,共称得渔获物有1582.8斤,渔获物拍卖所得款已上缴国库。3月2日被何某某、马某某因违反禁渔区的规定进行捕捞分别被罚款12000元。

此外,琼海银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排6名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3月2日被警告、罚款4000元。

【责任编辑:周小妹】

【内容审核:孟秀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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