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 海南多市县公布烟花爆竹禁燃区

椰网 2021-01-24 18:28:43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李兴民 摄影报道) 为保护我省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确保空气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1月24日下午,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孔令辉就老百姓关切的春节期间我省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在新闻媒体通气会上做了介绍。

孔令辉说,我省2018年以来推动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显著。2018年春节期间,万宁、陵水、保亭、昌江、乐东、东方、琼海、琼中等8个市县超标,其中万宁、陵水达到中度污染;2019年春节期间,仅有陵水一个市县环境空气质量超标;2020年春节期间,我省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超标市县个数为零。

2020年春节期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达到100%,其中优级达96.8%;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19、13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PM10和PM2.5均值分别较2018年同期大幅下降了27和20微克/立方米,下降幅度分别达到58.7%和60.6%,为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尤其是PM2.5下降作出了很大贡献。2020年春节期间PM2.5改善为全年PM2.5下降贡献,与2018年相比下降0.39微克/立方米,与2019年相比下降0.1微克/立方米,为实现我省PM2.5每年下降1微克/立方米的目标取得了“开门红”。与近几年春节期间空气质量相比,2020年春节我省空气质量达历史最好水平,主要污染物浓度均大幅下降,优级天数比例明显上升,消除了污染天。

2020年全年,我省六项污染物均达标,且远优于国家标准。PM10、PM2.5、SO2、NO2、CO五项指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臭氧接近一级标准,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我省PM2.5年均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是PM2.5达到有记录以来最好水平,首次达到国家一级标准。NO2、SO2、CO这三项污染物指标处于极低浓度水平,甚至远优于各个国家以及世界卫生组织标准,可以说已经达到了世界一流水平。2020年,全省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9.5%,是新空气质量标准实施以来最高水平。

孔令辉还说,根据近期我省烟花爆竹燃放管控专项督察结果,全省19个市县(含洋浦经济开发区)均召开会议就烟花爆竹管控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管控方案及明确相关部门分工,要求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抓好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17个市县(海口、三亚、儋州、文昌、琼海、万宁、东方、屯昌、临高、陵水、乐东、五指山、定安、白沙、保亭、琼中、洋浦)成立了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14个市县(儋州、文昌、琼海、万宁、临高、东方、屯昌、陵水、乐东、昌江、定安、保亭、白沙、洋浦)已向社会公布了本市县2021年烟花爆竹禁燃区。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告知广大群众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和禁燃时间,明确禁放烟花爆竹种类,引导群众不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建议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并公布举报电话,坚决抵制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

孔令辉指出,但督察过程中发现个别市县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澄迈、昌江等2个市县尚未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海口、三亚、五指山、澄迈、琼中等5个市县尚未在媒体向社会公开2021年春节元宵期间禁燃区;三亚、澄迈、临高、乐东、昌江、琼中等6个市县未制定除夕夜17点到初一早上8点等重点时段的巡查、执法和预警方案;屯昌、琼中等2个市县2021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宣传工作较为薄弱。

会议强调,各市县政府是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最严规划、最严措施、最严处罚、最严问责”的要求,全面部署烟花爆竹批发、零售、运输、流通、燃放等方面安全环保监管工作,确保政策落地,措施到位,取得实效。把责任压实到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自然村以及具体的责任人,建立对乡镇、村干部的问责和奖励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和有奖举报制度。同时要求科学划定禁燃区,借鉴北京、上海、江苏、深圳等先进省市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划定并公告本行政区域的烟花爆竹禁燃区,明确全年禁燃区域、节日期间禁燃区域及烟花爆竹种类等。特别是加强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公期等重大节日和时间节点的巡检和联合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既要严格管理,又要人性化执法,及时劝阻群众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减少烟花爆竹燃放给空气环境带来的污染。

【责任编辑:肖 好】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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