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些原因,海口深长运汽车检测有限公司被罚5000元

椰网 2021-01-11 16:59:28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检验报告不是由授权签字人本人签字,车辆出厂日期空缺信息,透射式烟度计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强制检定。1月11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海口深长运汽车检测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据介绍,2020年5月21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查组执法人员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椰海大道1-5号的海口深长运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执法检查。经执法人员调查,海口深长运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中经随机抽取10份检测报告,存在3大问题。

一是报告日期为2020年5月17日的检验报告(编号为:460108072005180948340202)和编号为:4600612005141679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不是由授权签字人“杨某忠”、“吴某平”本人签字。二是检验报告(编号为:46006120051909978)的人工检验部分原始记录的车辆出厂日期空缺信息。三是透射式烟度计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强制检定。

商报记者注意到,海口深长运汽车检测有限公司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应当符合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规定的能力要求。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之规定,属违法行为,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罚款5000元。

【责任编辑:张美儿】

【内容审核:林春森】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