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注意!海南这8批次农资化肥产品不合格被公开通报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1月5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期,该局对全省流通市场农资化肥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抽查155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5.2%。
据记者统计,8批次不合格农资化肥产品分别是活力金生物有机肥、优芭黄金钾大量元素水溶肥料、贝洱斯姆掺混肥料、复合肥料、土秀才生物有机肥、农用微生物菌剂、莲源农用微生物菌剂、复合肥料。
分别由琼海潭门恒业卫农农资店、海口琼山富爱思化肥店、定安黄竹生长店、文昌蓬莱为民化肥店、琼海市嘉积头农农资销售部、海口秀英陈绍栋化肥店、儋州那大福通化肥商店、海口琼山莱康德化肥农资经营部8家商店销售。
分别由石家庄市藁城区肥沃肥业有限公司、潍坊市华尔沃农化有限公司、意大利贝尔斯化学有限公司、高州庆丰复合化肥有限公司、山东土秀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瑞特沃肥业有限公司、河南莲花酶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聚丰肥业有限公司)、江苏天硕化肥有限公司8家企业生产。
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涉及到的不合格项目为K₂O含量、P₂O含量、N含量、有效活菌数。肥料以氮、磷、钾三元素为主,多数企业不考虑加入微量元素,主要原因包括:一是现有的复混肥国家标准规定:在复混肥中加入微量元素肥料,不得在包装物上标明。加入微量元素以后,成本升高,只根据 N、P、K的养分含量计算价格,这使企业在销售时因加入量元素使同养分的复合肥在价格上无法与同行进行竞争。二是由于加入的中微量元素复合复混肥中的 N、P、K发生副反应降低了肥料的肥效。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移交被检主体及产品标称的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高州庆丰复合化肥有限公司提出异议称“复合肥料”产品非该公司生产,相关材料已移交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河南莲花酶工程有限公司提出异议称“农用微生物菌剂”产品非该公司生产,但向河南聚丰肥业有限公司销售过“枯草芽孢杆菌”产品,由于涉及两家公司均在河南省,相关情况将通报给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庄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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