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交警:孩子未满12周岁 骑自行车上路罚款30元

吴晓曼 2017-04-12 15:42:36

日前有报道称,在上海一位年仅11岁的男孩在骑行共享单车的过程中,与一辆大客车发生碰撞,被卷入车底身亡。这起未成年人骑共享单车发生惨剧的新闻,引发社会对于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问题的关注。

海口交警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对于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的,处以30元罚款。

海口交警表示,对于工作中发现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骑行自行车行为,将坚决予以制止。同时也希望学校和广大学生家长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出行交通工具,未满12周岁,坚决不要骑行自行车上学、放学。下一步,海口公安交警支队将主动联合教育部门加强宣传,深入中小学校通过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开展互动游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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