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暴力、恐吓威胁等手段欺压百姓!临高麦某青等15人涉恶案判了

椰网 2020-12-16 20:44:5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张庆龙 通讯员 鸿鹄)12月16日,临高法院对被告人麦某青等15人涉恶势力犯罪团伙作出一审宣判,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七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以来,被告人麦某青、陈某龙,李某、刘某星、陈某、符某、陈某奇、王某智等多名阿波罗酒吧保安及陈某尚、陈某浪、陈某兴、陈某恩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恐吓威胁等手段,多次在临高县临城、调楼、皇桐地区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影响当地群众的安全感,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秩序,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被告人麦某海借助麦某青恶势力犯罪团伙,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麦某青、陈某龙多次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是该恶势力犯罪团伙的纠集者,麦某海、李某、刘某星、陈某、符某、陈某奇、王某智、陈某尚、陈某浪、陈某兴、陈某恩均系该恶势力犯罪团伙的成员。

法院审理认为,麦某海以被害人陈某喜及刘某营在打麻将中“出老千”为由,纠集麦某青、陈某龙、陈某尚、陈某、刘某星、李某、符某、陈某奇、王某智、陈某恩、陈某浪、陈某兴等人采取暴力、恐吓手段,敲诈被害人陈某喜、刘某营财物,数额巨大,该十三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陈某龙、符某、李某殴打被害人苏某智,致苏某智轻伤二级;陈某龙、陈某奇殴打被害人陈某生、致陈某生轻伤二级;陈某龙、陈某浪、陈某兴、陈某奇、符某殴打被害人许某源、许某榕、吴某松,致许某源轻伤二级,许某榕、吴某桦轻微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麦某青、刘某星、李某伟采取暴力手段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陈某尚、陈某恩、麦某良开设赌场,其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

临高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判麦某青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万元人民币。

【责任编辑:黎晓帆】

【内容审核:符 坚】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