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频发“高收低租”爆雷事件,海南近期已有上百人被骗!

椰网 2020-11-23 18:50:49

在大家的印象中,中介公司一般是靠着低价从房主处租到房屋,再高价租给租客,以赚取差价,或者在租房成交后收取一定服务费。

但现在,不少房屋托管从房东那里高价租来房源,再转手低价租给房客,那这“赔本”买卖背后到底有哪些猫腻?

房屋托管公司“高收低租”现象多见

1、10月7号,来自重庆的姚女士和海口互盈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一家人就租住在海口现代花园小区这三房两厅的房子里。姚女士介绍说,业务员说一次性租满一年可以享优惠价2700元,她觉得很实惠,便同意了租一年。可没想到,才一个月的时间,就被业务员泼了一盆冷水,业务员给姚女士发来一段话:姚姐,我对不起你,公司跑路了,资金链断裂了。通过一番打听,姚女士联系上了房东覃先生,双方互对信息后才知道,互盈房屋租赁公司存在高收低租的情况,中介给房东的租金是4000元,而租客租金一个月才2700元。覃先生说,他和姚女士一样,都吃了互盈公司高收低租模式的亏。而受骗的不止他们,还至少有一百多名房东租客。

其实,类似这样以住房租赁之名,“高收低租”,在短时间内吸纳巨额租金后突然“撤场跑路”的现象,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2、今年8月,张女士的房屋托管给了一家名为“重庆首资科技公司”的托管公司,托管公司每月支付她2100元的租金。虽然该公司要求租金只能按月支付,但这笔钱比市场价高出不少,张女士还是很快答应了,并和该公司签托管合同。很快,张女士的房子被托管公司成功出租,第一个月也按时打来了租金。可到了第二个月,张女士却没收到钱。“一联系才知道这家公司跑了。”张女士说,前几天,她和其他房主还有租客赶到该公司,发现大门紧闭。与此同时,她还从租客那里听说该公司出租的价格远远低于从张女士手中接过的价格。“公司从我这里租2100/月,租给租客才1300/月,相当于做这笔买卖每个月就要亏800元。”张女士说。据记者统计,把房子托管给重庆首资科技公司的房主有上千人,该公司每套房子每月亏几百,一个月至少要亏几十万。

3、李先生是大连一家长租公寓企业的房东,今年3月,他将一套70多平米的房屋委托给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出租。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租金每月1700元,“城城找房”以月付的形式于月末支付租金。然而还没收几个月的房租,就出现了房租被拖欠的情况。更让李先生无法接受的是,“城城找房”发短信通知他,要求把今年九到十一月的房租,分成6个月来支付。据了解,目前仅在大连,就有上千户房东被“城城找房”拖欠租金,少则一个月租金,多则三四个月,从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记者跟随部分房东先后来到“城城找房”的门店和办公室,发现这些地方早已是大门紧闭,人去楼空。据涉事房东介绍,自己的房子给城城的租金是2900元/月,租客跟城城的签约租赁合同上体现的也是2900元/月,但是城城找房免费赠送了几个月,实际上租客的房子租金只有2200元/月。

4、据家住深圳龙岗的张女士介绍,她租的房子是一房一厅,租赁期是从2020年的8月22日到2021年的8月21日。每个月租金3400元。当时对方说,一次性付清有优惠,张女士就一次性付了一年。可让张女士没想到的是,入住后不到半个月,房子就出现了质量问题,联系深圳福客来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后,不仅无法解决问题,竟然还收到了该公司资金链断裂的消息,而且租房中间还有巨大差价。张女士是3400元每月年付的,而房东那里收了5200元每月。

“高收低租”到底玩的什么套路?

不难发现,此类机构的套路往往是,以低于市场价的租金招揽生意,在套进租客方多期租金后,一眨眼就“悄悄”跑路,与其签订合同的房东、租客双双中招被坑。“高收低租”看起来对双方都有利,也能让长租公寓迅速扩大规模。但实际上,每多成交一套房,长租公寓承担的租金差损失就更多,除非不断有新的租客和房东加入来维持现金流,否则就会出现资金链断裂的情况,导致长租公寓无法向房东支付租金,房东就会强行清退租客。

暴雷现象频发,全国各地积极出台政策应对

目前,深圳、成都、西安、重庆等多个城市先后发文,明确要求加强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其中,深圳明确提出,不得通过“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方式,哄抬租赁价格、加大企业资金断裂风险、侵害房屋权利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警惕“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的风险

海口市住建局发布房屋租赁风险提示,明确以下六项注意事项:

一、要谨慎选择中介机构。房东、租客应选择规范且市场信誉度高的住房租赁企业或经纪机构租赁住房,查看其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及机构备案情况,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列入异常经营、未报送开业信息、存在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要谨慎选择,避免遭遇“黑中介”“不良中介”。

二、要认真确认租金价格。房东、租客在委托经营或租房过程中,应多方了解周边住房的市场租金价格,警惕企业“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带来的风险,避免因企业“爆仓”“跑路”遭受损失。房东将住房委托给企业时,对委托价格明显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提高警惕;租客租赁住房时,对租金明显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慎重。

三、谨慎选择租金支付方式。在向住房租赁企业或经纪机构支付房屋租金时,尽量选择短期支付房租(如月或季度支付),注意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的房租,以免因公司不能正常经营时造成较大利益受损。

四、注意合同文本事项。签署合同前,务必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切勿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盖章。出租方作出的口头承诺应写进书面合同。对违约责任、押金退还等的约定要清晰。

五、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签订租房合同后,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在30日内到房屋所在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注重租赁备案管理,以加强自我保护措施。

六、合法维护自身权益。房东、租客发现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或二房东“爆仓”“跑路”的,或租客遭遇暴力驱赶的,应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警,并向房屋所在地的政府派出机构、住建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进行投诉举报,启动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国际旅游岛商报/椰网/海拔资讯APP记者 曾琪 综合椰网、直播海南、上游新闻·重庆商报、龙岗频道、上观新闻整理报道)

【责任编辑:王雅婷】

【内容审核:曾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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