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车上26寸大银箱不翼而飞!监控显示它“去”了琼海……

椰网 2020-10-26 18:29:01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 通讯员 汪楚雯)宫女士乘坐火车时,因携带的行李箱太大就将其放在车厢连接处的行李架上,不承想被他人下车时盗走,宫女士急忙报警。海口铁路警方“以箱找人”,循线追踪,将嫌疑人严某人赃俱获。日前,民警将追回的被盗物品发还给宫女士。

10月7日11时32分,海口铁路公安处海口东车站派出所美兰站执勤民警接到旅客宫女士(30岁,河北省迁安市人)报警求助,她称自己从三亚乘坐C7462次列车到美兰站,准备收拾行李下车时发现放置在2号、3号车厢连接处行李架上的26寸银色行李箱丢失,内有衣服、鞋子等物品。

接报后,海口东车站派出所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工作,持续询问失主相关信息,走访寻找目击证人及有价值线索。同时,民警采取“以箱找人”的办法,调取了列车内及途经车站几十个监控视频,经仔细查看和反复比对,终于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在查看琼海站出站监控时,发现一男性旅客携带的行李箱与宫女士丢失的银色行李箱相似度非常高,便立即反查该男子行动轨迹,监控视频显示该男子独自一人从黄流站上车,且没有携带银色行李箱。办案民警据此断定,该男子就是盗窃嫌疑人,同时经过走访调查,确定嫌疑人为严某(男,24岁,海南省琼海市人)。

10月9日,在琼海警方的配合下,海口铁警将居住在琼海市嘉积镇的严某抓获归案,并当场追回全部被盗赃物。

在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严某供述,10月7日其乘坐C7462次列车从黄流前往琼海,下车时看到车厢连接处有一个银色行李箱无人看守,见财起意的他下车时便将行李箱顺手带走了,后将行李箱放置家中。

10月26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经琼海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行李箱及箱内物品价值62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海口东车站派出所给予严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海口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在乘坐火车时要保管好随身的行李物品,确保物品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如果乘车区间长,大件行李不在视线范围,最好每到一站就看看自己的行李,避免丢失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责任编辑:黎晓帆】

【内容审核:关业慧】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