芹菜农药残留超标 昌江一菜摊被罚

椰网 2020-10-16 17:11:01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10月16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昌江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昌江乌烈农贸市场钟国卿菜摊因违法经营禁止经营的食品、未按要求保存食品相关产品的票据凭证或者记录台账,被警告、罚款2000元。

6月17日,昌江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昌江乌烈农贸市场钟国卿菜摊正在销售的芹菜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实测值:0.11mg/kg,标准指标:≤0.05mg/kg。

据介绍,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芹菜中毒死蜱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05mg/kg。毒死蜱属中毒农药,在叶片上残留期一般为5至7天,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长期暴露在含有毒死蜱的环境中,可能会导致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并会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

昌江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经查明,昌江乌烈农贸市场钟国卿菜摊于6月17日销售的经检验毒死蜱不合格的同批次芹菜是通过电话订购的形式从海口购进,再由海口寄到乌烈,共计购进上述毒死蜱不合格的芹菜10斤,购进单价为4元/斤,销售单价为6元/斤,货值金额为60元,截至该局送达《检验报告》及《食品监督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已全部销售上述经检验毒死蜱不合格的芹菜,获得利润20元。

另查明,昌江乌烈农贸市场钟国卿菜摊未能提供上述被抽检的不合格芹菜购进的具体地址,未能提供供货商有效的资质材料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信息材料,未能提供购进票据及未做食品购进台账记录等。

商报记者注意到,昌江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昌江乌烈农贸市场钟国卿菜摊警告、对违法经营禁止经营的食品的行为处罚款1000元、对未按要求保存食品相关产品的票据凭证或者记录台账的行为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张美儿】

【内容审核:张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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