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绵茂:实施这6条对策 将海南自贸港打造成世界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椰网 2020-09-17 08:30:21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日前,海南省委、省政府召开海南自由贸易港创一流营商环境动员大会。海南省社科院签约专家朱绵茂给出了将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世界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6条对策。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建立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基础,以地方性法规和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重要组成的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营造国际一流的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制定经济特区法规。在遵循宪法规定和法律、行政法规基本原则前提下,支持海南充分行使经济特区立法权,立足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制定经济特区法规。

朱绵茂认为,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世界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应该实施以下6条对策。

一是尽快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该法作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最顶层设计,它是一个特别法、基本法、授权法、框架法和创新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立法要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实施竞争中性、监管中立的原则,极简负面清单原则,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原则,投资自由原则,“零关税、零壁垒、零补贴”三零国际贸易原则,“零关税、低税率、简税率”的自由贸易港税收原则,风险监管从严和容错机制等原则。通过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海南要深入推进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加快推动规则、规制、管理和标准制度型开放并与国际接轨,倒逼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建立现代法治体系等,增强海南营商环境的可预期性和透明度。

二是要加快建设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国际惯例相接轨,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意见中明确提到要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港建设过程中建立海南国际仲裁院和国际争端调解机构等多元、多方式纠纷解决机构,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和解、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途径化解纠纷,多元公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确保《纽约公约》能够在自由贸易港得到公正执行 ,仲裁机构应该是协助政府部门在争端解决领域当中完善营商环境的政策制定的辅助机构,在地区、国家营商环境的完善过程中,应当由各个仲裁机构来起主导作用,从而帮助各个国家、各个地区的政府更好地完善营商环境。

三是海南法院创立了“立、审、执”一体化涉外民商事法庭,通过公正审判提升了法治化的国际司法公信力,优化了国际化的司法营商环境,形成了便利化的司法调解机制。海南法院系统应探索知识产权法庭和涉外民商事法庭向专门法院升级,探索建立金融法庭和互联网法庭等专门法庭,构建自由贸易港法院,着力创新司法体制机制,着力打造过硬的突出打造国际化审判团队,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努力开创海南法院工作新局面。

四是建立良好的保护中小企业法律及其完善的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世行2018年全球营商环境排名,在十大领域之一的 "保护中小投资者 "板块,我国仅得分48.33分(排名第119位),以及企业破产保护对营商环境有重要影响,应该完善这方面的法律制度。

五是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信用管理条例”,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法律体系及其执法制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是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的重大战略任务,是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涵。抓好自由贸易港一体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一体化信用信息归集体系建设。加强协同化,推动行政、社会、市场各个业务场景与信息平台的广泛联通,形成协同效应,应将信用记录建设、失信惩戒、信用监管、信用信息安全、信用信息应用等方面内容纳入该法中去,并建立良好的信用执法制度,对违反该法的行为实施严格的民事、行政或者刑事问责。

六是从法律制度上全面明确贸易、投资、金融、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公共卫生、生态等方面相关风险的预警体制机制、责任分工、审查制度、应急保障事项,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一系列配套法律制度和措施,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立更加严密的风险防控体系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当今全球经贸体系、相关规则不断重构的大背景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要积极创造条件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放制度安排,并增强自身在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使海南成为我国深度参与国际经贸体系规则完善和引领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力量。”朱绵茂表示,打造与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设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法治体系,就是要以高水平开放带动深层次立法、司法和守法改革,从而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法治环境,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制度集成创新提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张美儿】

【内容审核:关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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