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检察机关创新“三多”工作法 助力自贸港建设

椰网 2020-08-25 20:50:03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魏铭纬)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8月25日获悉,今年以来,海南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通过多渠道收集线索、多元化救济措施、多类型办案手段,加大因案致贫返贫受害人家庭司法救助力度,着力破解因案致贫返贫社会难题,有效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上半年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86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16.09万元。其中,救助贫困户18件,占受理案件的20.9%;对贫困户发放救助金35.9万元,占救助金额的30.9%。

多渠道拓展线索来源,凝聚救助合力

海南省各地检察机关与当地扶贫部门建立联席会议、例会等沟通协作机制,建立扶贫领域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形成线索收集的外部合力。定期通报工作情况,讨论重点、特殊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帮扶措施,共同协商解决方案,促进司法救助工作与当地扶贫措施衔接融合。邀请扶贫部门工作人员列席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审查答复会、公开听证会,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

同时,建立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建立控告申诉部门、刑事检察部门、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司法救助内部信息共享联动机制,业务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如发现贫困户、困难群众、残疾人、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线索,应提前告知、及时移送相关线索到控申部门,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海南省检察机关立足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辟精准扶贫法律救助“绿色通道”,提供贴心服务,指导填写司法救助申请材料,协助收集相关凭证,快速高效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为申请人解决燃眉之急。

据了解,今年3月,三名被害人来到屯昌县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该院咨询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事宜。经了解,2017年底,被告人郭某兰以交定金便可办理社保退休业务为由,骗取了三名被害人各3万元,经调查核实,三人均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该院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依法发放司法救助金2.4万,缓解申请人的生活困难。

多元化救济措施并举,提升救助实效

海南省检察机关打破以往发放司法救助金便“案结事了”的做法,结合具体案情,从单纯资金救助扩大至全方位救助。

海南省检察院二分院在办理刑事被害人家属张某香司法救助案中,一次性发放4万元司法救助金后,其家庭仍面临老人治病和三个孩子抚养的经济困难,为促进短期救助与长远救助有效衔接,二分院检察官与多方积极沟通,学习扶贫政策和低保政策,了解到申请人一家因户籍所在地与现家庭住址不同,导致未能享受低保,便联合其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对被害人家庭贫困情况进行调查,主动为申请人“跑腿”咨询,申请人一家最终被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并办理了低保。该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服务脱贫攻坚优秀案事例评选活动”中被评选为“优秀国家司法救助案例”。

海南检察机关将司法救助工作与未成年人保护统筹融合,给予刑事被害人遗孤更多的关心关爱,确保救助对象精准,救助力度最大、救助效果最优。今年5月,五指山市院受理一起故意杀人案后,了解到该案系犯罪嫌疑人将其妻子杀害,案发后留下两名未成年女儿暂由祖父抚养。该院随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调查了解被害人一家真实状况,考虑到被害人两名女儿尚年幼,祖父年事已高且经济收入有限,决定予以较大额度的救助。在前期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该院缩短了案件审核和资金发放周期,仅用5天审结案件并拨付了3万元救助金。同时,未检部门积极引入社会救助,邀请心理咨询师对两名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并主动与当地教育部门、学校等联系,努力保障孩子正常成长,尽快回归正常的生活、学习。

多类型办案方式落地,彰显救助公正

今年8月,海南省检察院一分院在琼海市依法对两起重大刑事命案被害人家属开展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公开审查答复,当地人大代表、镇委委员、村干部等第三方代表受邀参加。答复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原案办理情况、本案审查核实情况及检察机关决定救助的理由和依据,与会人员均认可申请人符合救助条件,检察官当场向两名申请人宣布司法救助决定和发放救助金。

在落实司法救助金后,办案人通过电话、与救助申请人会面等方式,对被救助人及其家属、所在社区、村委会等进行回访,回访过程中详细了解救助措施落实情况、被救助人家庭生产生活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此外,海南省检察院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向全省检察机关广泛征集、定期编发扶贫司法救助优秀典型案例,为全省检察机关做好司法救助工作提供指引。

据悉,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司法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为目标,积极探索扶贫领域司法救助新模式新做法,为营造国际一流的自贸港法治环境作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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