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山法院集中公开宣判六宗毒品案 三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曾琪 2017-03-28 21:36:0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许光伟 通讯员 陈才刚 唐彩荣)28日下午,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宣判六宗毒品案件,七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刑期。其中,有三名被告人贩卖假毒品二甲基砜,均被以犯罪未遂追究十个月有期徒刑。为加强禁毒法制宣传,该院邀请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学生代表50余人到场旁听宣判。

据悉,被告人胡某明和林某宁两人均有多年的吸毒史,其中胡某明还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此次胡某明贩卖0.05克海洛因给他人,是毒品再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林某宁贩卖0.68克甲基苯丙胺给他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吴某雄和黄某群分别贩卖0.64克甲基苯丙胺和氯胺酮0.21克、MDMA2.06克给他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韩某、王某和羊某贩卖假毒品二甲基砜给他人,是犯罪未遂,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据了解,为加强禁毒警示作用,营造禁毒浓厚氛围,集中公开宣判毒品犯罪案件和邀请青少年学生旁听毒品案件庭审及宣判已成为法院开展禁毒工作的新常态,自全省部署“禁毒三年大会战”以来,琼山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指示精神,举行多次毒品犯罪案件的集中庭审和公开宣判活动,群众旁听庭审及公开宣判共计6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