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猫猫”?文昌法院凌晨扣“宝马”并委托拍卖,他立刻转账20万余元

椰网 2020-07-18 17:56:4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荆胜欣 通讯员 李志彤)被执行人邢某不履行偿还义务,不肯与申请执行人面谈,经法院传唤拒不到法院,承诺还款日期后仍不按期清偿,文昌法院执行干警凌晨出击,扣押了被执行人名下的宝马汽车。第二天下午,被执行人清偿了所有欠款,最终结案。

邢某欠凌某借款本息合计263750元,凌某起诉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邢某分期偿还债务,但邢某并未按民事调解书偿还债务,凌某分别于1月8日、5月27日向文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邢某还应向凌某偿还借款本息合计245550元。

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只冻结到被执行人邢某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共计‪4374.64‬元,邢某名下没有房产、土地、住房公积金收入,只有一辆宝马牌小汽车,法院立即查封了该车辆。

被执行人“躲猫猫”

经法院传唤,邢某拒不到法院,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邢某,他都称自己正在和申请执行人凌某谈和解。执行法官向凌某核实情况时,凌某很无奈地说,邢某每次都说还钱,但从来没还过,且不肯与其面谈。

凌某称,他曾在文昌市文城镇某小区看到过邢某的宝马牌汽车。执行法官依据凌某提供的线索,到该小区多次查找,但均未发现邢某名下的宝马牌汽车。因为邢某“躲猫猫”,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全局出动,凌晨扣车

6月上旬,执行法官致电当事双方,双方均确认邢某已向凌某偿还了‪46374.64‬元,邢某称其一定于6月30日前,向凌某清偿剩余债务,但直至7月7日,邢某并没有还钱。

7月7日23时,凌某与文昌法院执行局联系,称其在某小区地下停车场发现了邢某的宝马牌汽车。执行局局长立即调动全局执行干警开展扣车行动,并联系汽车修理厂派出拖车,为扣车做准备。执行局局长第一时间赶到该小区地下停车场,将邢某的宝马车围住,并致电邢某,告知其法院将扣押该车,询问其还款意向。邢某称自己没有钱还,拒绝下楼配合执行。

因邢某抗拒执行,执行局局长率两名执行法官和两名执行干警到邢某住处释法说理,制作扣押车辆笔录,其余干警留守车辆。7月8日凌晨1时40分,法院确认该宝马牌汽车属于邢某所有,且没有贷款和抵押后,当即将该车扣押至法院,并在该车上张贴封条。邢某承诺,将于7月8日15时到法院清偿债务。

清偿债务,案结事了

7月8日,邢某仍然没有到法院清偿债务,执行局局长和执行法官轮流联系邢某,对其进行教育,邢某表示,将于第二天10时30分到法院清偿债务。但在7月9日10时左右,邢某又联系执行法官,称其正在筹钱,无法按时清偿债务。

执行法官告知邢某,如其不能按时清偿债务,法院将在当天下午委托评估机构评估邢某的宝马牌汽车,进入评估拍卖程序。当天下午,邢某将剩余欠款、拖车费等共计204681.11元一次性转账支付给凌某,该案执行完毕。法院当场解除对车辆的扣押,并将车辆返还给邢某。

【责任编辑:张美儿】

【内容审核:林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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