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不合格米粉 三亚利欣祥米粉店被罚8000元

椰网 2020-07-18 00:56:1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三亚利欣祥米粉店因生产经营的米粉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被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被罚8000元。

5月19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三亚利欣祥米粉店生产销售的米粉(生产日期:2020年4月15日)经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据介绍,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防腐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防腐剂超范围使用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范围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含有该添加剂。

5月20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核查处置,现场未发现被抽检不合格批次的米粉。在法定期限内,该生产单位未提出异议或复检请求。6月1日,该局对该案立案调查。查实同批次不合格米粉生产数量为400斤,400经米粉已于当日全部销售完毕,销售价格2.5元/斤,涉案货值1000元。

7月17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三亚利欣祥米粉店生产经营的米粉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三亚利欣祥米粉店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另据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三亚利欣祥米粉店已提交了整改报告,该局7月9日对三亚利欣祥米粉店进行复查,总体整改情况良好。

【责任编辑:黎晓帆】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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