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警不少!避免车辆“发火”,海南消防这些提醒要牢记

椰网 2020-07-14 18:01:54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李兴民 通讯员 钟坚)7月14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了解到,2020年第二季度,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共接报车辆类火警155起。其中,小轿车火灾45起,货车火灾38起,电动自行车火灾35起,烧毁电动自行车50辆,环比第一季度电动自行车火灾上升118.8%。

4月11日23时30分,海南西线高速三亚往海口方向临高路段546公里处一载满沙子的货车发生火灾;4月23日4时48分,琼中县中平镇万洋高速白石总大桥处一辆装载塑料筐的大货车与一辆拖拉机追尾后大货车起火;5月11日4时30分,海口市琼山区博雅191-2号群租楼一楼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烧毁电动自行车6辆;6月16日2时10分,三亚市天涯区外贸路轻纺小区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烧毁电动自行车4辆。虽然这几起火灾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应引起广大车主的注意。

海南消防提醒,夏季高温易导致车辆轮胎、油路、电路老化进而引发交通工具类火灾。机动车上路行驶前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机件良好,特别是电路、油路良好才能投入运行,防止“带病”运行。当发现行驶或停放的车辆突然起火时要沉着冷静,取出随车配备的灭火器进行扑救,同时拨打“119”报警。

要从正规渠道购买选用合格电动自行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不长时间充电、不在室内充电、不飞线充电,不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和使用不合格的电池、充电设备,并将电动自行车从楼道、楼梯口、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区域清理到相对安全的室外集中存放点。

【责任编辑:王雅婷】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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