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合格油条 保亭保城李记家常菜馆被罚款10000元

椰网 2020-07-13 19:46:26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保亭保城李记家常菜馆销售铝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油条,并在采购油条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未索要票据。7月13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保亭保城李记家常菜馆被罚款1万元。

3月21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保亭保城李记家常菜馆销售的油条(规格:散装,购进日期:2020年3月21日)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据介绍,铅是一种能够在生物体内蓄积且排除缓慢的重金属污染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铅的最大限量值为100 mg/kg(干样品,以A1计)。铅可以在人体内积累,长期摄入铅超标食品,会严重影响大脑和神经系统。

经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保亭保城李记家常菜馆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该店经营者许某已经去文昌市养鸡,不在店里了,把该店交给吉某文管理。上述油条不是在保亭保城李记家常菜馆加工制作的,是吉某文于3月21日从保亭保城邢勇糕点店购买的,当时购买了15根油条,购买价格为2.00元/根。保亭保城邢勇糕点店销售上述油条给吉某文的方式是零售,未提供票据及其许可证件给吉某文,当时吉某文也未索要票据和许可证件。

保亭保城邢勇糕点店销售的油条是从保亭保城郑记包子铺那购进的,3月21日当天购进了60根油条,购进价格为1.5元/根。5月14日,执法人员对保亭保城郑记包子铺的经营者郑某策询问时,其承认销售油条给保亭保城邢勇糕点店。保亭保城郑记包子铺从4月30日起已经不在原来的地址经营,执法人员未检查到其加工制作现场情况。

5月19日上午,执法人员到保亭保城李记家常菜馆进行回访检查,发现该店正在销售油条,吉某文称是该油条在保亭保城米宸饭馆内加工制作的。执法人员到保亭保城米宸饭馆检查时未发现其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3月21日保亭保城李记家常菜馆购进的15根油条,销售给客人3根,销售价格为2.5元/根,被抽样12根,销售价格2元/根,货值金额为31.5元,违法所得为31.5元。3月21日至7月9日,未有客人因食用了上述的油条,反应有身体不适情况。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保亭保城李记家常菜馆销售铝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油条,并在采购油条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未索要票据。鉴于保亭保城李记家常菜馆首次违法,涉案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较小,没有人反应因食用了不合格油条出现身体不适,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主动配合调查,该局于7月9日依法给予保亭保城李记家常菜馆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1.5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王雅婷】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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