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杨贵兰”的准考证丢失?海口微信群疯狂转发!真相是……

椰网 2020-07-06 09:28:16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魏铭纬)高考临近,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的最主要凭证,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近日,有海口市民爆料,海口人的多个微信群都在转发一条消息:“杨贵兰这个孩子的准考证掉在104路公交车上 。”

乍一看,这消息还真是让人着急。但再次认真阅读一遍这条消息后就会发现,从熟悉的名字,到熟悉的语气,这些所有熟悉的字眼让人不禁生疑:杨贵兰的准考证怎么又掉了?

据了解,杨贵兰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去年就曾丢过一次。据媒体报道,深圳一位杨同学丢失了大学录取通知书,这份通知书当时是落在了公明104路公交车上。

然而,2019年“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招生办发布了公告,称这条消息是在当年8月9日上午出现在网络上,并得到广大网友的关注和转发。并称遗失大学录取通知书后,“不到两小时,该同学就已经顺利找回,并已取回其录取通知书。”因此,大伙才知道这个事情并不是在深圳公明发生的。

如今不仅是深圳,“杨贵兰”准考证丢失的消息也在海口的微信群疯传。而杨同学的录取通知书去年就找到了,于是今年的谣言套路立刻改变,将“录取通知书”变成“准考证”,地点从公明变成海口了。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搜索发现,以往高考期间,网上经常流传××考生准考证丢失的信息。网民看到后替考生着急,迅速在群内和朋友圈转发,常常能在短时间内形成较大的影响。海南省教育厅表示,有不法分子往往借此虚构情景骗取网民同情,提供虚假信息,所留手机号多为吸费音讯电话。若有好心人按照电话号码回拨,并且按电话提示音操作,就可能掉入吸费陷阱。也有网民虚构捡到“试卷”消息,借高考话题散布虚假信息博取关注。

海南省教育厅提醒,看到类似信息,建议先跟考生所在中学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举报电话联系确认。在未经核实的情况,建议不做转发,更不要拨打信息中的联系电话。《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对于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如果真的遇到准考证丢失的情况,或者有人捡拾了他人准考证应当如何处理呢?

根据教育部门提示,如果考生确定准考证已经遗失且无法找回,须尽快联系所在学校和所在区县招生部门申请补办;如捡拾到考生准考证,应及时与公安和教育部门联系。

【责任编辑:王晓倩】

【内容审核:孟秀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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