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欲“跳桥”维权,海口警方:勿采取过激行为

椰网 2020-07-03 21:29:21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柯育超 实习生 伍芝颖)7月3日,海口市公安局发布通报,对两名扰乱社会秩序的男子进行行政拘留,并以此为警示,市民切勿采取过激扰乱社会秩序。

据通报显示,7月2日19时许,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接到报警称,有两人在世纪大桥上举着横幅准备跳桥。接报后,龙华分局联合特警、交警及消防等相关部门立即开展处置工作。

经现场了解,王某某(男,湖北咸宁人)、崔某某(男,陕西咸阳人)二人因在外投资失利,追讨投资款遭公司拒绝后,到世纪大桥欲跳桥维权,严重影响周边交通秩序和公共秩序。目前,警方依法对扰乱公共秩序的王某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对崔某某予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依法维权,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采取过激行为干扰破坏社会正常秩序、妨碍他人正当权益,不仅无法解决个人诉求,反而会触犯法律,造成严重后果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林思冰】

【内容审核:李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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