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仁君:制度集成创新,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椰网 2020-06-16 20:52:24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海南大学教授、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海南国际旅游岛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李仁君认为,必须进行制度集成创新,真正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作用。

从原产地规则、税制、金融政策方面,进一步解读《方案》

李仁君说,《方案》提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实施范围为海南岛全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将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在贸易自由便利方面,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海南将建设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对货物贸易,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对服务贸易,实行以“既准入又准营”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

在原产地规则方面,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由岛内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内地货物经海南自由贸易港中转再运往内地无需办理报关手续,应在自由贸易港内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装卸,与其他海关监管货物分开存放,并设立明显标识。

在税制方面,体现“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强法治、分阶段”五大原则。关税在早期安排阶段实行“负面清单+正面清单的零关税政策”,负面清单管理:即对负面清单之外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对岛内进口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船舶、航空器等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对岛内进口用于生产自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对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零关税在成熟阶段全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即对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所得税在早期安排阶段,鼓励类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类企业在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方面,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所得税在成熟阶段,企业所得税对于负面清单外的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对于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在离岛免税购物方面,放宽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至每年每人10万元,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在简税制方面,降低间接税比例,2025年全岛封关运作同时,将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进行简并为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

在金融政策方面,在早期安排中有多项举措:海南企业可在境外发行股票、债券融资;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符合条件的境外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独资或合资金融机构;推进产权交易场所建设,研究允许非居民按照规定参与交易和进行资金结算;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发展相关的场外衍生品业务;对有稳定现金流的优质旅游资产,推动开展证券化试点;依法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领域研究成果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落地;支持保险业金融机构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医疗保险产品等。在成熟阶段,实现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非金融企业,根据实际融资需要自主借用外债,最终实现海南自由贸易港非金融企业外债项下完全可兑换。

海南自由贸易港要进行制度集成创新

李仁君认为,《方案》的出台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意义重大,也是我国着眼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发展作出的一个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新时代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

李仁君介绍,从国际经验来看,自由贸易区有两种形式:一是指国家内部划定区域并对该区域实行海关特殊监管,形成“境内关外”,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特定区域(FTZ);二是指国家(地区)之间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而结成的经济贸易集团,即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一种组织形式(FTA)。

“目前我国自贸区战略布局,包括全国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本质上都属于FTZ战略,海南自由贸易港目前的制度安排也属于FTZ战略。”李仁君说,此次《方案》出台,明确了海南全岛成为关税特别监管区的时间路径,以及“零关税、零补贴、零壁垒”的初步安排。但是,海南自由贸易港要真正实现开放,除了FTZ战略之外,还需要FTA战略,必须进行“FTZ+FTA”的制度集成创新,让海南岛成为独立关税区,才能真正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既可进又可出的作用。

在李仁君看来,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的“零关税、零补贴、零壁垒”,即“三零”,就是所谓的出口不搞补贴、进口不征关税、贸易不设壁垒,这也是“三零”的本质。如果海南自由贸易港只做到“三零”,也就是说海南出口的时候不补贴,进口的时候不征关税,制度上不设贸易壁垒,这只是保证了进口环节的畅通,并不能保证别人也能给我们同等待遇。实际上当海南打算向很多经济体出口的时候,可能会遭遇这些经济体加征关税增设壁垒的行为,这个壁垒甚至是多元化的,既有贸易的,也有技术的,或者是生态环保以及国家安全方面的,比如,美国将中国高科技企业列入实体清单,这实质上就是一种壁垒。

李仁君建议,把FTA加进来,把海南自由贸易港作为独立关税区,海南可与其他经济体缔结自由贸易协定,双方互相提供“三零”,海南才能真正开展既可进又可出的自由贸易活动。海南全岛封关以后应积极向国家申请将海南自由贸易港确定为独立关税区的地位,这样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作用才能充分发挥出来。

【责任编辑:林思冰】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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