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过期啤酒 乐东黄流捌号港湾啤酒广场被罚款3万元

椰网 2020-05-26 18:48:43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啤酒已经过期,依然销售给消费者。5月26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乐东黄流捌号港湾啤酒广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啤酒,被没收违法经营超过保质期的兹塔伯格啤酒7972瓶和违法所得345.96元,并罚款3万元。

3月30日上午,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位于乐东县黄流镇佛老村门南边田岸坡园(多伦田岸)的乐东黄流捌号港湾啤酒广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4月7日,针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立案调查。

据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现已查明,乐东黄流捌号港湾啤酒广场2019年12月19日共购进生产日期为20190623的兹塔伯格啤酒400箱(每箱24瓶,共9600瓶),每箱购进价格28元(每瓶购进价格1.17元)。该批啤酒的保质期为270天,至2020年3月20日已超过保质期。

现场查获的结账单显示,乐东黄流捌号港湾啤酒广场于2020年3月29日共销售48瓶(共4扎)超过保质期的兹塔伯格啤酒给消费者,其中3扎的销售价格为98元(会员价),即每瓶销售价格8.17元,另外1扎的销售价格为108元(非会员价),即每瓶销售价格9元。现场查封313箱+460瓶(共计7972瓶)。未销售出去的过期啤酒7972瓶按进货价格计算,已销售出去的按销售价格计算。已查明的过期食品的涉案货值金额共计9729.24元,违法所得345.96元。

商报记者注意到,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5月20日依法对乐东黄流捌号港湾啤酒广场作出没收违法经营超过保质期的兹塔伯格啤酒7972瓶和违法所得345.96元,并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王雅婷】

【内容审核:孙令卫】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