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65家企业承诺不偷排 共同改善美舍河水体

吴晓曼 2017-03-17 21:01:44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王辉摄影报道) 商报记者从海口市生态环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大环保监管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和震慑,全力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3月17日上午,海口市在海口环保监测大楼15楼会议室召开了美舍河周边企业公开处理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由市生态环保局甘文明副局长主持,海南医学院工地、中海锦城工地等65家美舍河周边企业负责人,市生态环保局、市环保监测站、市环境监察局、各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共计10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海口市环境监察局何启渊副局长向企业通报了美舍河排查及查处的相关情况。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区两级环保部门严格落实《美舍河沿岸环境保护分片管理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按照“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分段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加强环境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建立了常态化管理机制,将美舍河沿岸和上游的沙坡水库划为8个责任段,设立18块分片管理责任牌,分别标注责任段范围、责任领导、巡查人员、巡查事项、举报电话及监督电话。并开展每天3次以上定时或不定时巡查,对美舍河周边500米范围内的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定位拍照记录各个排水口、排污管,摸清污染源点位。从3月14日开始,海口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启动美舍河沿岸专项整治夜巡模式,从深夜持续至第二天凌晨5时。主要巡查美舍河整治范围内的餐饮业、烧烤园、汽车修理厂、洗车场、房地产等建设项目是否存在夜间偷排污水的情况以及其他影响美舍河水环境安全隐患情况。同时,在加强对周边企业排查、巡查、管控的基础上,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从严从快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排查建设项目180多家,立案处罚32宗,责令整改76宗,共罚款170万元。其中海南建设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建设的海南医学院职工经济适用房三期项目及中海锦城项目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生活区私设暗管直排美舍河的案件最为典型,被我市环保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分别处以50万元的顶格行政处罚。

随后,海南医学院工地和中海锦城工地项目负责人分别在大会上作了公开检讨。上述两家企业负责人表示绝对服从市委市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处罚决定,并向社会各界道歉并深刻检讨。同时,与会企业签订了《企业环保自律承诺书》,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不直排、不偷排、不漏排污染物,切实履行环保自律责任。此外,还将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组织员工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环保规定,杜绝今后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会上,甘文明副局长强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美舍河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作,今天召开美舍河周边企业公开处理警示会议,目的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美舍河整治工作决策部署,改善水体环境,推进生态修复。最后甘文明副局长对在场的65家企业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企业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从维护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高度认识美舍河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二是沿岸单位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环保责任,千万不能触碰“高压线”。要服从环保部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企业环保投入,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防治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市、区两级环境监察部门将继续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坚持全天候不间断的巡查,对生产经营者现场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需要立案调查的,依法立案调查,特别是对恶意偷排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顶格处罚、停产关闭、查封扣押、移送司法机关等手段,并配合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切实提高环保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让美舍河实现水清岸绿白鹭飞,还景于民,造福子孙后代,加快建设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

会后,参会企业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承担起环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守法经营,为美舍河的水体改善与生态修复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