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限购新政:主城区本市户籍居民限购第三套房

关业慧 2017-03-15 21:28:18

↑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宁政办发〔2017〕5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精神,强化住房居住属性,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7年3月16日起,在现行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调整如下:

一、在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在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闻链接】

↑南京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官方微博截图。

最新!南京出台限购政策,主城拥有2套及以上家庭不得购买新房或二手房……

(原标题:原标题: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