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上对骂约架致一人重伤 六名未成年人分别获刑一年六个月至两年

椰网 2020-04-03 18:54:39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符雄助 通讯员 赵媛)陈某等六名未成年人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重伤,海口秀英区人民法院近日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六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两年,缓刑两年至两年六个月。

据了解,2018年1月12日,陈某骑电动车路过海口龙华区解放西路时与王某超发生口角,后陈某与王某超在快手视频APP上对骂,并约定于同年1月13日晚在某学校打架分胜负。13日晚,陈某纠集周某等五人与王某超纠集的曾某等三人持械到约定地点。周某等三人手持事先带来的开山刀,陈某等三人手持铁棍等追打落单的曾某,经鉴定曾某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九级伤残。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等六人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陈某等六人在案发时均未满十八周岁,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并通过亲属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对六被告人从轻处罚。案发时被害人曾某为未成年人,被告人陈某等持刀具伤害他人,可对六被告酌情从重处罚。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并希望通过本案审理,被告人能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从中吸取教训,谨慎交友,改过自新,同时也希望被搞的监护人加强对孩子的管教,以实际行动履行监护人职责。

【责任编辑:林思冰】

【内容审核:吴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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