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纪委监委30日起恢复接待群众来访工作

椰网 2020-03-27 19:06:00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唐伟杰)3月27日,澄迈县纪委监委发布公告,自3月30日起恢复接待群众来访工作。

一、坚持依法逐级举报。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分级受理检举控告。请根据被反映人的职务和级别向具有管理权限的纪检监察机关如实反映问题,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二、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来访群众要加强个人防护意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场所必须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测量、海南省健康码查验,并做好登记工作。未佩戴口罩、体温偏高或个人健康码显示为黄、红标识的,以及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来访接待场所。

三、自觉维护来访接待秩序。来访群众要自觉维护来访接待场所秩序,不得在周边聚集和逗留,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多人来访反映同一问题的,只允许推选1-2名代表参与接谈,其余人员自觉离开接待场所。接访完毕后,来访群众自觉离开并返回,不得在接待场所喧哗、逗留。

四、提倡通过网络、电话和来信方式检举控告。通过网络、电话和来信反映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都会与来访举报同等对待,及时受理,认真办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五、检举控告方式

1.网络举报:网址:http://hainan.12388.gov.cn/chengmaixian/,也可以通过澄迈县纪委监委“澄迈廉政”微信公众号“监督举报”平台进行网络举报。

2.电话举报:0898一67626743

3.来信举报: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112号县纪委监委第一办公区信访室邮编:571900

4.来访举报: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112号县纪委监委第一办公区101室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李明明】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