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保委: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必须可以一键关闭

江苏新闻 2020-03-11 14:14:10

开机看电视,

得先看一段广告,

还不能关闭,

这种情况你遇到过吗?

智能电视自带操作系统,消费者可自行安装和卸载各类应用软件,极大提高了使用便捷度。但最近,江苏省消保委对智能电视进行调查,发现智能电视普遍存在开机广告强行植入、时间过长、无法关闭等问题,已经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

开机广告问题普遍存在

开机广告是指智能电视硬件自带、开机即显示的商业性广告。本次江苏消保委的调查涉及创维、海信、小米、海尔、长虹、夏普、乐视、三星、LG、索尼10家智能电视品牌。

线上15858份调查问卷结果显示,96.4%的消费者表示,家中智能电视存在开机广告,广告持续时间15秒到40秒之间;

线下调查发现,10个品牌中,除三星、LG和索尼外,其余7个品牌均存在开机广告,其中创维、海信、乐视和海尔四个品牌开机广告全程不可关闭。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部主任傅铮介绍:

创维电视广告的时长一共是15秒,而且是不可关闭的状态,消费者完全没有自主选择权。

夏普智能电视的开机广告是30秒,在前20秒的时候,页面均没有可以关闭的按钮,只有在最后10秒的时候,在右下方有一个返回键可关闭广告。但这个提示处于不明示的状态,消费者很容易错过。

小米和长虹智能电视也存在类似情况,在广告最后5秒才提示可按返回键退出广告。

开机广告侵犯消费者这些权益

江苏省消保委分析认为,经营者销售时未告知开机广告、或未能提供一键关闭功能、不能自主关闭等行为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01

销售时未告知开机广告

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开机广告不是智能电视启动必须的功能,消费者购买智能电视是为了收看电视节目,而不是为了每次开机不得不被迫观看商业广告。

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告知智能电视有利用互联网自动下载、更新开机加载广告内容,并在开机后播放加载广告的功能,如未明确告知则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02

未告知开机广告或未能提供一键关闭功能

侵害消费者选择权

消费者的选择权包括以下四项:①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②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③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④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销售智能电视涉及提供电视机硬件、开机播放商业广告以及提供内容性服务,无论何种经营行为均应遵守《消法》第九条的规定,不能强迫消费,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资料图

03

开机广告不能自主关闭

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经营者通过出售加载开机广告的智能电视获得了不菲的广告费收入,而消费者却被迫每次开机观看广告。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即便经营者销售时作出了告知,但该告知内容是消费者购买智能电视就必须接受无法自主关闭的开机广告,这对消费者而言显然是不合理、不公平的,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经营者理应修正其行为。

江苏省消保委:将公开约谈

下一步,江苏省消保委将通过公开约谈,要求创维、海信等违规企业限时整改,规范经营。不排除必要时通过公益诉讼等法律途径,坚决维护消费者整体利益。

“消费者购买时,无论通过网上还是实体店的公开渠道,都必须告知消费者所售的电视是否有开机广告,以及开机广告的时长以及不定期的内容等。”傅铮表示,“如果消费者在购买时明确表示不需要开机广告,经营者必须给消费者提供拒绝广告的选项;即使消费者同意了有开机广告,开机广告也应该可以一键关闭。”

你有过类似心塞的经历吗?

(原标题:江苏消保委: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必须可以一键关闭)

【责任编辑:王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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