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向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发出倡议: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椰网 2020-03-05 15:32:26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3月5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口市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发出倡议书,旨在确保公众消费安全,推动海口市广大经营者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营造健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发挥消费对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拉动作用。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注意到,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承担责任,接受监督;理性消费,依法维权;互谅互让,冷静耐心;落实倡议,明码标价;公筷公勺,从我做起;拒绝“野味”,抵制交易这6方面进行倡议。

一是经营者主动履行消费维权社会主体责任,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杜绝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拒不履责等行为。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全面应用海南健康一码通,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妥善处理消费者合理诉求,共同维护消费环境健康稳定。

二是消费者要增强信心、理性消费、按需购买、切勿盲从、勿信谣言。在日常生活中主动获取科学消费知识,选购商品和接受服务前货比三家,避免轻信宣传上当受骗。消费后要及时保存消费记录或凭证,遇到消费纠纷时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是经营者和消费者在协商消费纠纷时客观公平,多一份冷静耐心和理解包容,互谅互让、心平气和化解纠纷。特别是在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经营者应积极妥善处理诉求,向消费者多解释多沟通,争取协商和解。消费者要依法表达自身合理诉求,冷静沟通切勿急躁,避免“过度维权”。

四是倡导农贸市场、超市百货、批发网点经营者积极落实倡议零售价格,明码标价,不囤积居奇、不涨价,保证市场足量供应、品种丰富。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不因稳价而降低产品质量标准。积极主动传播正确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五是倡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在经营场所主动配备公筷公勺,在就餐场所布置宣传海报、墙贴和桌卡等,主动提醒和劝导消费者使用公筷公勺,做“公筷行动”的示范者。倡导消费者主动索要和使用公筷公勺,积极响应,自觉参与,防范病从口入,向亲朋好友宣传提倡,做“公筷行动”的带头者。

六是倡导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树立科学健康的饮食观念和生活方式,移风易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主动拒绝野味消费,坚决抵制野生动物交易。经营者应杜绝购进、储存、制作和销售野生动物。消费者应从自身做起,树立食品安全理念,坚决不购买、不消费野生动物。倡导全社会主动参与监督,积极举报滥食和野生动物违法交易行为。

【责任编辑:王晓倩】

【内容审核:林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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