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疫情防控期间公积金贷款可延期还款

椰网 2020-02-13 18:28:23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李兴民)2月12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服务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放宽连续缴存认定申请贷款条件等。

《通知》指出,疫情防控期间将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贷款职工,无法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疫情解除后向直属管理局提出申请,经管理局核实后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除上述四类情形的人员外,其余贷款职工最迟在当月的最后一日足额偿还当月应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

同时,放宽连续缴存认定申请贷款条件。2020年1月至7月期间,缴存单位(含此期间已开业未建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8月底前已一次性补缴的,在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视同连续缴存。

《通知》强调,自2020年1月至疫情解除后一个月内,职工因疫情影响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导致所需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书》《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等资料超过有效期规定的,由直属管理局联系相关部门核查。职工对核查结果有异议或无法查证的,可由职工本人补交相关证明。

【责任编辑:周小妹】

【内容审核:邓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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