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通报三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蔡丽娟 2017-03-06 19:58:28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叶娇 通讯员 纪乐轩)据海南廉政网3月6日消息,为严明纪律和规矩,加强警示教育。近日,乐东县纪委通报了三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这三起典型案例分别是:大安镇万车村“两委”干部杨宏、韦程理等人弄虚作假领取扶贫猪苗问题。2012年,时任万车村委会委员的杨炳与村委会副主任杨宏,村党支部书记杨伟民与村委会主任韦程理,分别以杨宏(不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韦程理(不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个人名义领取扶贫猪苗40头后进行私分,每人分得10头。在纪律审查期间,杨宏、杨炳、杨伟民、韦程理主动上缴全部猪苗折价款。2016年12月,杨宏、杨炳、杨伟民、韦程理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万冲镇德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邢孔波冒领扶贫猪苗问题。2011至2013年期间,德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邢孔波(不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以贫困户名义领取扶贫猪苗25头。在纪律审查期间,邢孔波主动上缴全部猪苗折价款。2016年11月,邢孔波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抱由镇抱界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吉永清侵占茅草房改造环保砖和水泥问题。2010年初,时任抱由镇抱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吉永清,在协助政府进行抱界村茅草房改造过程中,在村民吉德某、吉理某不知情且没有主动申请茅草房改造物资的情况下,将2人的名单上报给政府作为茅草房改造名额来申请改造物资,将政府发放给2人的4万块环保砖、6吨水泥非法占为己有。2016年12月,吉永清被开除党籍。吉永清被乐东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