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3家客货运企业违法次数“吃”罚单,各罚5000元

椰网 2020-01-14 20:06:5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柯育超 实习记者 陈勇合)春运伊始,为加强重点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1月10日,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辖区因超员、超载处罚不改的客货运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约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分别对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安分公司(违法次数14次)、海南定隆运输有限公司(违法次数2次)、海南定安凯泽混凝土有限公司(违法次数8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岑某、黄某慈、王某庆各予以处罚5000元,并要求限期整改,从而震慑客货运企业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客货运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接受处罚后表示,今后一定要依法守规经营,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全力抓好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超员、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海南交警提醒,广大运输企业、车主,一定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敬畏生命、守法驾驶、诚信经营。无论是客运还是货运,只有安全到达才能获得经济效益,任何一次侥幸都会埋下安全隐患。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关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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