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10人贩卖、运输毒品共超10000克 主犯一审被判死刑

椰网 2019-12-11 22:28:17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谢佳宁 通讯员 卢音 摄影报道)12月11日上午,三亚中院召开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公开宣判会,依法对两起毒品犯罪案件10名被告人以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无期徒刑等刑罚,两案件主犯均被判死刑。

经审理查明,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被告人夏某(异地宣判)在三亚市贩卖甲基苯丙胺给李某雨、于某宽等人,被告人张某楹在夏某销售毒品的过程中实施提供放置毒品等行为。在此期间,夏某还联系被告人杨某购买毒品,并通过其母亲支付宝向杨某的银行卡转账11次共计107910元,夏某还通过本人现存、指使张某楹现存的方式向杨某的该银行卡支付毒资。

2018年2月8日,杨某通过某快递公司将藏匿甲基苯丙胺的包裹从云南省沧源县邮寄到云南省昆明市,9日该包裹到达昆明市某快递转运站,快递公司工作人员根据包裹单上联系电话通知夏某领取包裹。夏某因在海南无法领取包裹,便联系杨某处理。杨某联系王某龙转寄包裹给夏某,王某龙又通过张某萍联系农某德,让其帮忙转运包裹到海南。期间,夏某、张某楹因没有收到毒品多次与杨某联系催促发货。

2018年2月13日,三亚市公安局侦查人员在云南某物流有限公司将该包裹扣押,从包裹中缴获9包甲基苯丙胺,共净重2981.89克,甲基苯丙胺含量分别为70.6%至74.9%。当天23时许,侦查人员在乐东黎族自治县某小区房间将夏某、张某楹抓获,并从二人居住的房间内缴获甲基苯丙胺2包,共净重26.56克;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3包,共净重43.29克。

此外,除与张某楹共同贩卖毒品外,夏某还曾于2017年5月、2017年12月两次单独贩卖毒品共3.36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夏某、张某楹、杨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毒品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一审依法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十五年、死刑等刑罚。

在另一起团伙跨境贩毒案件中,被告人侯某、吴某兴、陈某顺和林某某(另案处理)、符某能(另案处理)等人自2017年8月份开始,多次以从泰国进口椰壳炭为掩盖,通过物流公司将藏有毒品海洛因的椰壳炭集装箱走私、运输至海南海口港,入境后通过下线在海南海口、文昌、澄迈等地区从进行分销,形成一条从泰国通过集装箱走私毒品海洛因、冰毒,辐射整个海南的贩毒通道,涉及毒品交易量大,交易次数多,危害极大。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符某民为获取利益介绍侯某与在泰国曼谷长期居留的符某能、吴某兴认识并洽商毒品交易事宜,符某能负责在泰国寻找货源毒品海洛因,以进口椰壳炭为掩盖,通过泰国某物流公司将藏有毒品海洛因的椰壳炭集装箱走私、运输至海南海口港,由陈某顺将载有入关集装箱的运输车引导至位于文昌市的某活性炭公司。在卸货过程中,陈某顺将带有“李某峰.样品”字样的编织袋(内藏有毒品海洛因)取出运走,并按照符某能的指示转交给侯某、林某某。侯某、林某某接到毒品海洛因后由林某某拿走进行销售,林某某将毒品分装、打包后自行贩卖或者交给被告人林某、曾某威等人进行贩卖,从中牟取暴利。

2018年6月底,林某某通过侯某联系吴某兴欲购买20至30块毒品海洛因,吴某兴说过几天毒品就到海南,让侯某筹钱作好交易准备,侯某便让林某某筹备好交易毒资。之后,符某能再次以进口椰壳炭为掩盖,通过泰国某物流公司从泰国将藏有26块毒品海洛因的椰壳炭集装箱海运至海口港,2018年7月3日,藏有毒品的集装箱被三亚市公安局民警在海口港轮渡码头内截获,公安机关在该集装箱内缴获扣押到26块毒品海洛因,经称重,每块约重350克以上,26块共净重9179.17克,经鉴定,均检出海洛因成分,含量为74.4%。

为严明国法,依法惩处毒品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安定和谐,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案件的具体情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侯某、陈某顺、符某民、黄某南、曾某威、林某、吴某兴7人有期徒刑十五年、无期徒刑、死刑等刑罚。

为扩大案件的震慑和警示效果,加强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对毒品危害的意识,营造禁毒大会战的浓厚氛围,促进三亚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此次宣判会邀请市委政法委、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代表、学生代表、媒体记者等近200人到场旁听。

【责任编辑:庄华敏】

【内容审核:关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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