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多个建筑工地砂子疑被偷售? 执法部门:暂扣货车

椰网 2019-12-02 19:02:04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李兴民  实习记者 陈文圣 摄影报道)连日来,不断有群众向国际旅游岛商报新闻热线反映称,有人受暴利驱使,把海口市西海岸多处建筑工地挖出的砂子,拉到外面进行偷售,严重地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生态环境。海口市秀英区国土资源执法大队接报赶到现场后,立即对偷运砂的货车琼A8*629开了暂扣单,让司机接受调查。

市民爆料 秀英西海岸多处建筑工地偷卖砂资源

据爆料人介绍,这些建筑工地,有的是修路,有的是开工很长的基坑工地,还有的是新开工的工地。这些工地地下有很多砂资源,受暴利驱使,有不明身份的老板看好工地的砂资源就内外勾结,开始组织司机偷偷买卖砂资源。最近一周来,尤其从11月下旬开始,在西海岸多处建筑工地上,有的司机受人指使,利用夜幕降临,将好的砂一车车卖到水泥搅拌站或需要砂子的材料厂,差的拉到附近进行堆放清洗销售,还有的被社会上一些人直接买走,势必对国家财产造成一笔不小的损失。

这名爆料人还称,在长滨西二街一处颐养公社.阳光城工地,拉砂的车队有时三四辆车排在外面,他在12月1日跟踪一辆车牌为琼71*3X的货车,竟然跟踪到海口市与澄迈县交界的一家名为海南拓某材料有限公司的工厂门口。在海口市长滨西四街一个建筑工地(海口市高级技工学校对面)和一条道路施工点,尤其是建筑工地,有多辆车一直往外拉砂,其中拉到一个私人砂子堆放点进行销售,每立方销售的价格在160元至180元,不仅严重破坏海口砂资源的经营秩序,而且还偷漏国家税收,让国家资源肥了某些人的腰包。他称,保守估计,每车砂这些老板可以卖七八千元,每个司机轻轻松松一天可以销售数万元的砂子,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好好管一管。

记者暗访 砂资源被拉到没有批准的堆放点

“附近没有砂场,怎么会有这么多运砂车呢?”近日,这一反常现象引起居住在西海岸某小区的业主王先生的注意,他就有意识地跟踪了几次,发现一些运砂货车等在路边。他觉得附近肯定有工地,需要将砂土运出去。他跟踪发现,有时满满的一车砂,很多砂掉落到路面上很脏。这些货车中有的连车牌、后车灯都没有。

商报记者根据市民的疑惑和爆料,11月28日下午来到司机经常将砂子销售的一堆砂点,以公司装修需要砂料为由,与一砂堆点年轻老板攀谈起来。年轻老板称,他这里的砂分三种,一种价格每立方200元的,还有一种每立方250元的,再有一种好砂,每立方270元,如果记者需要多,可以每立方少10元。当记者表示,如果记者买的砂上路被查,能不能说是从这里采购的,老板信誓旦旦地说,“我们的砂也是买来的,有什么不可以说的。”

后来记者问了很多问题,一时引起这名年轻老板的警惕,他上下打量一番之后,怕失去这笔大生意。便客气地问,“你要多少砂子,我们这里都有。”当记者问起是从哪里弄来的砂时,他却不肯透露,“你不用管我从哪里弄来的,我有自己的渠道。”

12月1日上午,商报记者在长滨西二街一处颐养公社.阳光城工地,确实看到在工地门口,坐着3名年轻人在对出来满载砂土的车辆进行登记。

为了准确掌握这些砂的去向,12月2日下午,商报记者跟踪一辆车牌看不清的货车和一辆车牌为琼A7*321的货车,跟踪不到二十分钟,琼A7*321货车就拐进博养村公路边一个堆砂点,结果没有看到那辆后面看不清车牌的大货车。随后,记者跟踪了其他两辆货车,均进入博养村堆砂点。

执法部门:该车没有核准运输证给予暂扣

商报记者看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向秀英区国土资源执法大队朱大队长做了汇报,朱队长安排负责矿产管理的田中队长赶到现场。

执法人员立即将一辆刚出工地大门的琼A8*629的大货车拦住,可这位拉砂车的司机,以挡住其他车辆的出路为由,还是将货车开出工地,后又把车倒进工地里。对于这种做法,执法人员表示,有多人拍下视频和照片,开出工地的事实司机是抵赖不了的。同时执法人员查验核准运输证发现,琼A8*629、琼A7*955和琼A7*321货车在提供的9份运单中均没有出现,涉嫌车辆少报、多车辆拉砂的情况。

负责拉砂土的车队相关负责人说,他们拉砂有运输证,其他车辆也有,说老板就送来,可老板到现场后,也未能提供记者指出的另三辆车运输证。该负责人解释,那个博养村堆放点,离工地近,他们过一段时间会把这些砂子又拉回来回填。

执法人员表示,秀英区城管局批准的堆放位置在长影,可这个车队却将砂堆放在博养村,明显改变了路线。再是按照海口市政府的文件规定,项目范围内的砂石料属于国家资源,严禁项目单位对外销售或倒卖,应由市城建集团实施统一堆放、运输、管理,可这个堆砂点竟是老板自找的。于是,执法人员立即对琼A8*629开了暂扣单,让司机接受调查。

到底这个工地有多少砂流向社会,本报也将继续跟踪报道。

新闻深一度

商报记者在秀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秀英区项目范围内砂、石、土等矿产资源管理的通告上也看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个人所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建设活动产生的砂石料只能在用地红线范围内使用,不得对外销售,对存在对外销售或倒卖砂石料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厉打击。

记者了解到,海口市【2018】279号《通知》规定,项目范围内的砂石料属于国家资源,严禁项目单位对外销售或倒卖,应由市城建集团实施统一堆放、运输、管理。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海口市【2018】279号《通知》要求,为有效打击非法采矿行为,规范海口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原料供需秩序,保护海口市项目范围内砂石料资源,继续加强辖区项目范围内砂石土矿产资源的执法监管,对项目范围内开发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砂石土不得外运、销售或倒卖,一旦发现应立即制止并依法立案查处;涉及刑事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张美儿】

【内容审核:邓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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